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 (略) 起草的《 (略) 区重点工业企业项目用地优化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 (略) 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 * 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 * (略) 区人民政府(www.zj *** ), (略) 首页右侧的《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法制办(区政府大楼702室),联系电话兼传真: *** ,邮箱: * 63.com。
(略) 区人 (略)
* 日
(略) 区重点工业企业项目用地优化配置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完善重点工业企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加快实施一批“大、好、高”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更好地集中有限要素资源保障我区可持续发展,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现就我区重点工业企业项目用地优化配置提出如下意见。
一、配置原则
按照“以项目定计划”的总体要求,坚持“统筹安排、精准配置、突出重点、节约集约”的原则,推进新增工业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配置精准化、项目化。
二、项目条件
(一)产业类型: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的战略性 (略) 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优先发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重点发展模具制造、汽车摩托车 (略) 件等优势产业以及其他符合新型工业化、智能化改造要求的工业项目,同时符合拟落地区块的产业规划准入要求。
(二)投入产出:拟投资项目应在 (略) 工商企业法人登记注册,投资强度、土地产出、土地税收均应符合《 (略) 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要求。
(三)生产技术:投资项目生产环节应符合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各类强制性指标要求。
三、评估程序
(一)公开申报:工业企业根据区块出让条件编制项目评估申请材 (略) 申报。项目申请材料包括:
1、企业当前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收入、占地亩数、建筑面积、产品销售、设备清单、技术含量、以及能耗、环评报告等。
2、企业营业执照、前三年企业生产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用电情况、税收证明,及其它涉及到评估表需要证明的文件复印件(正式评估时出具原件)。
3、企业投资计划,包括投资建设规模、项目内容、投资强度、经济效益、进度计划等。
(二)项目初审: (略) 会同企业(项目)属地政府根据产业类型、投入产出、亩均效益、项目前景等情况,对企业投资的项目 (略) 初审。
(三)量化评估:由区长、分管工业副区长或委托区出让办召集评估组,对通过初 (略) 实地考察,并根据《重点工业企业项目用地评估表》(详见附件一)对 (略) 综合评估打分和论证,形成书面评估意见。评估组人员由区级 (略) 门负责人, (略) 业专家、金融专家、两代表一委员等组成。
四、结果效用
评估基本分为100分,可加分为50分,经评估组评估超过100分的,按 (略) 综合评价确定重点工业企业项目用地推荐名单,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财经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并纳入市区用地项目储备库(报批库),作为优先参加新增工业建设用地招拍挂的 (略) 项目。上市企业融资项目、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等 (略) “一事一议”。
五、土地出让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用地出让统一采用招拍挂方式, (略) “净地”出让规定,具 (略) 必须的其他基本条件(水、电、路等到达拟出让宗地红线外围)。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优先安排,实行差别化供地,出让起始价为60万元/亩(不低于土地基准价,若存在土地区位地价差,实行一事一议确定)。对符合《 (略) 市先进制造业产业目录(2016)(试行)》(台政办发〔2016〕70号)的项目, (略) 在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二)今后公开招拍挂工业用地,根据省控指标、 (略) 业特点及项目情况,科学合理设定投资强度、土地产出、土地税收等指标要求,不同区域可按修正系数予以调整,明确由《 (略) 区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签订主体(甲方) (略) 门提出方案,报分管区长审核、区长审签确定。投资企业应与项目做地单位、 (略) 就开工、竣工、投产时间等内容签订《 (略) 区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详见附件二)。同时将项目的开工、竣工、投(达)产约定时间和投资强度、容积率、土地产出、土地税收等纳入企业与 (略) (略) 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条款。
(三)企业取得土地后因自身原因导致动工延迟的,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 (略) 门报经区政府批准后,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二年的, (略) 门报经区政府批准后,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企业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后,未满10年或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要求的,原 (略) 转让(确因股改需要股权转让的,可在30%限额内股权转让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转让的,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属地政府、 (略) 、 (略) (略) 联合审核,确认受让企业项目符合规定要求后,上报区政府批准,受让企业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100%向项目做地单位支付违约金,并足额补缴出让地价 (略) 评 (略) 分,收回受让企业已按政策 (略) 分后,再依法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六、奖励措施
依照《土地出让合同》和《 (略) 区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要求,按时开工建设、按时竣工验收、按时投产达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符合约定要求,经审计和 (略) (略) 、 (略) 、项目属地政府联审确认,报区政府集体研究,对有土地出让溢价款的新建重点工业企业项目投产5年内,每年按投产后企业新 (略) 得额(以项目投产企业对 (略) 地方贡献前两年的平均额为基数)连续补助5年,总额不超过该项目土地出让的溢价款(若5年内提前达到补助总额,则停止补助,若5年内达不到补助总额,也不再继续补助)。
本方案适用于 (略) 市区用地项目储备库(报批库)中的 (略) 区重点工业企业项目,本方案自发 (略) 。
附件一:
重点工业企业项目用地评估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基本分
具体内容及标准
依据
用
地
类
控制指标
15分
企 (略) 符合省控指标和出让合同约定要求的,得15分。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土地产出、土地税收等单项指标符合要求的,每项得3分;土地产出、土地税收超过省控指标100%、150%、200%的,每项分别加3、6、9分。企业无工业用地的,按企业实际租用的土地产出、土地税收等单项指标计分。
现场考察,企业提供相关材料
成
长
性
类
税收
10分
企业上年度税收收入(含出口免抵额和上年度新购置生产设备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额)达到400万元的,得10分,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限加5分;低于400万元,不得分。
(略) 门证明及相关材料
10分
企业上年度亩均税收收入(含出口免抵额和上年度新购置生产设备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额)达到25万元的,得10分,每增加3万元,加1分,限加10分;低于25万元的,不得分。
10分
企业近三年税收收入(含出口免抵额和上年度新购置生产设备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额)平均增长率达到15%的,得10分;达到10%但低于15%的,得5分;低于10%的,不得分。
亩均收入
15分
企业上年度亩均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的,得15分;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限加10分;达到400~500万元的,得10分;达到300~400万元的,得5分;低于300万元的,不得分。
(略) 门证明及相关材料
亩均设备投入
10分
企业亩均设备投入达到80万元的,得10分; 50~80万元的,得5分;低于50万元的,不得分。
参照项目 (略) 考察
资产负债
5分
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的,得5分;高于50%但不高于70%的,得2.5分;高于80%的,不得分。
企业财务报表及相关材料
技
术
创
新
类
发明专利
3分
近三年,企业获得发明专利的,得3分;拥有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得1分。
现场考察,企业提供相关材料
工艺流程
5分
企业生产流程、产品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得5分;企 (略) 业中属于中等水平的,得2.5分;企业生产流程、产品技术含量较低的,不得分。
研发费用
3分
企业研发费用占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2%的,得3分;未达到的,不得分。
管
理
类
精益管理
4分
企业实施精益管理的,得4分。
评估组集体考察确定
控
制
类
能耗
5分
企业上年度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我区平均水平的,得5分;高于我区平均水 (略) 业平均水平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
(略) 门证明及相关材料
环保
5分
企业完成环保审批手续的,得3分。
按有关文件, (略) 考察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得2分。
加
分
类(限加50)
产学研
与高校签订产学研协议且研发或服务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或获得国家 (略) 技术企业称号,或拥有省级技术(研发)中心的,或牵头国家、行业生产标准制定的,加3分;拥有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重 (略) 的加5分。
按有关文件,其它企业认为可加分的内容,可自主向评估组提出,由评估组确定,限加20分
智能制造
企业获得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称号的,加4分; (略) 经区评定的,加3分;实施智能仓储经区评定的,加2分;按就高原则加分。
品 牌
省 、市“三名”企业的,分别加5分、3分;产品被评为国家、省各类品牌称号的,分别加3分、1分。
企业规模
企业属于前10强企业,加5分;前30强的,加3分;前50强的,加2分;百强51-100位的,加1分。
(略)
企业上市及过会的加5分,报会的或已上新三板的加4分,拟上市的加3分,完成一般性股改加3分,按就高原则加分。
信用等级
企业获得金融机构AAA级及以上信用企业称号的,加3分。
绩效评价
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A+、A类的,加8分、4分
拟建项目
上市企业融资项目、工业强基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略) 技术产业化项目、龙头骨干企业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成长型、科技型等中小企业创业园(产业园)项目。(重大工业项目总投资≥1亿元、战略性 (略) 产业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投资强度>300万元/亩)
评估组 (略) 性情况,采取“一事一议”限加30分
扣分类
安全环保
企业受到 (略) 罚的每次扣3分。
现场考察,企业提供相关文件
附件二: (略) 区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样本)
甲方:项目做地单位、 (略)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甲方辖区范围内国有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甲、乙双方本着 (略) 协商的原则,约定如下:
一、项目条件:乙方承诺项目符合以下准入条件和相关要求
1、产业类型:模具制造业(模具小镇地块)
2、投入产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00万元/亩,投(达)产后土地产出≥400万元/亩且土地税收≥40万元/亩,连续不少于3年。
3、生产技术:投资项目生产环节应符合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各类强制性指标要求。
4、指标要求: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等控制指标下限应符合《 (略) 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规定标准。项目土地利用 (略) 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略) 。
二、建设要求
1、 (略) “净地”出让规定,具 (略) 必须的其他基本条件(水、电、路等到达拟出让宗地红线外围),保障乙方项目无障碍施工建设。
2、乙方在土地交付之日起即可按照《黄政发〔2016〕27号》进入 (略) 区智能模具小镇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流程,3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规划许可、施工许可” (略) 有行政审 (略) 开工建设,18个月内完成项目投资并竣工,24个月内通过竣工联合验收并投产,36个月内实现项目达产。
3、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造成项目审批、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投产达产延期的,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认定后,报 (略) (略) 、 (略) 核准,有关约定日期以延期后时间为准。
三、其他事项
1、乙方在土地交付之日前须向 (略) (略) 缴纳10万元/亩的促建保证金(促建保证金返还方式: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并动工建设,一个月内返还保证金40%;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后一个月内返还保证30%;完成项目投资(或符合投资强度)并投产达产的返还保证金30%。
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投产达产或投资强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不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甲方通知 (略) (略) 没收相应的促建保证金及 (略) 置。
履约促建保证金的收缴 (略) 门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 (略) 置办法》有关规定征缴闲置土地费或依法没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乙方及其投资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协议, (略) 回购乙方取得的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乙方未经批准违法建设或未按许可内容建设的;
(2)因乙方 (略) 开工建设超过6个月的;
(3)因乙方原因延期竣工超过12个月的;
(4)乙方土建项目竣工后满12个月未投产的;
土地使用权按原出让价格(加算 (略) 同期同档贷款利息)由甲方优先回购。市场价低于原出让价时,收购价 (略) 价(经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按 (略) 评估价格),地上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收购,设备等其他投 (略) 承担。
3、企业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后,未满10年或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要求的,原 (略) 转让(确因股改需要股权转让的,可在30%限额内股权转让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转让的,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 (略) 、 (略) (略) 、项目属地政府联审,确认受让企业项目符合规定要求后,上报区政府批准,乙方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足额补缴出让地价与 (略) 评 (略) 分及收回乙方已按政策 (略) 分后,再依法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4、乙方依照《土地出让合同》,按时开工建设、按时竣工验收、按时投产达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土地税收等符合本协议要求的,经审计和甲方、 (略) (略) 、 (略) 审核确认,报区政府研究,对土地出让溢价款予以补助,对新增地 (略) 政策予以奖励。乙方投(达)产后,土地税收未达到项目要求和相关省控指标的, (略) 分应予以补交。
5、乙方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需与甲方签订《 (略) 区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与出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其他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甲乙双方发生纠纷时,由 (略) 进行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