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A5 | 宗地总面积: | 274.7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以西、灵川镇甘棠村委窑尾村以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693 | 建筑密度(%): | ≤41.92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21.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37.42 | ||||||
零售商业用地 | 37.3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IA0076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0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二)参加竞 (略) 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08日 至 2024年10月17日 到 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08日 至 2024年10月17日 到 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A5 号地块:2024年10月08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21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土地为“带设计方案”出让,即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方案、建筑风貌方案、建筑方案已经有关部门核准,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核准文件内容及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实施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建筑设计方案。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 以公告日为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四)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灵 (略) 35号
联 系 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73-*
开户单位: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详见挂牌文件
开户账号:详见挂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