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变更“金凤区丰登镇和丰村沟渠及健身步道整治项目”等四个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收悉。为进一步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高效推进,我局于2021年10月8日下达《金凤区丰登镇和丰村一、二队巷道整治项目》(银金审服批〔2021〕372号)立项批复文件,项目总投资概算341.48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现你单位反映为了确保和丰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圆满收官,尽快完成项目后续结算审核工作,有效化解债务遗留问题,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增加“示范户及示范巷”建设内容,需在原项目代码(2110-*-89-01-*)、建设地址不变的基础上对该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增加,项目工程费由原来301.73万元增加至331.22万元。
由于《金凤区丰登镇和丰村一、二队巷道整治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了增加,超出原批复项目总投资9.77%,现该项目已经丰登镇领导班子研究,并提交了政府专题会予以通过。根据《金凤区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细则(试行)》规定第八章第四十一条“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经审批服务管理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确需修改或者变更的,增减超过原批复5%(含)至10%的,由项目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并提交政府专题会研究通过后,报原审批服务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对《金凤区丰登镇和丰村一、二队巷道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进行变更,同时抄送金凤区审计局和财政局,请以上两局加强项目的后期资金监督和跟踪。
附件:关于变更《金凤区丰登镇和丰村沟渠及健身步道整治项目》等四个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