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高速 (略) :
你单位就康宁江(原珍珠河)河道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204-*-04-01-*)水行政许可提出申请。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康宁江(原珍珠河)河道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重凯工技审〔2023〕050号),我局同意就该工程出具《 (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南河许〔2023〕09号)(见附件)。现印发给你单位。
请你单位按照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定的意见进行建设,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河道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附件:《 (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河许〔2023〕09号)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