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联系电话:079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略) 浔阳区热电联产项目(110kV主变) |
建设地点 | (略) 浔阳区中国 (略) 九江分公司 |
建设单位 | |
环评机构 | 核工业二七O研究所 |
建设项目概况 | 炼油110 kV变电站目前现状规模有5台主变,容量为4×31.5MVA+1×75MVA,户外布置;110kV出线4回,无功补偿2×3.2Mvar。 本期在炼油110 kV变电站内扩建2台主变,容量为1×70MVA+1×20MVA,全户外布置,本期工程不新增无功补偿及110kV出线。本期工程在变电站预留空地内进行,不新征土地。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工程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投诉和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4)在项目实施中应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5)加强对电磁辐射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避免雨季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②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避免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③开挖土方以及物料的临时堆存时采取编织袋挡土墙、 (略) 苫盖等措施防护。 2.环境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配备专职人员,在无雨日对施工场地进行了喷水降尘工作;②对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运输车辆进行加盖密闭运输,同时设置配套的污水、泥浆沉淀池,做到污泥不外流;③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 3.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生活污水处理及回用装置处理后回用。施工废水及设备冲洗废水通过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于冲洗和防尘。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少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别堆放,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并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依托变电站现有的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②施工中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堆土场用于堆放临时土方,待施工结束后用于回填。 5.声环境防治措施 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且施工过程中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②变电站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只在昼间进行,确实需要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连续施工时,则应取得相关部门证明并公告;③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途经沿 (略) 段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2)运营期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设置安全警示标志;②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②加强变电站运营管理,确保变电站周边声环境质量达标。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②事故废油、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水环境保护措施 炼油110kV变电站为无人值守站,巡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及回用装置处理后回用。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变电站设有一座具有油水分离功能的地埋式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2m3,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中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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