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渗水砖生产线建设项目(报告表) | (略) 庆城县马岭镇董家滩村 | 甘肃精 (略) | 甘肃 (略) | 该项 (略) (略) 庆城县马岭镇董家滩村。总投资135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3.7%。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667m2。主要建筑内容:渗水砖生产线,配套建设办公室、堆场、配电室等辅助配套设施。年产渗水砖1800万块。 |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 (1)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科学管理,保持施工场及运输道路清洁、适时洒水、车辆限速行驶、运输车辆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 (2)运输车辆尾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和运输次数;对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保养,进行定期维护。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不设机械、车辆维修保养站及车辆清洗区。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直接泼洒施工场地抑尘。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机械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敏感点附近进行施工时,采取声屏障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进行施工作业; 运输车辆噪声:在施工场地设置禁鸣警示牌,在距离敏感点较近的位置禁止鸣笛。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2)生活垃圾:定点堆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2运营期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卸粉尘、原料筒仓进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扬尘。 装卸粉尘通过库房封闭,喷淋抑尘;原料筒仓进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筒仓顶部自带的脉冲除尘器(1个)处理后排放;进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搅拌机及车间封闭,投料口设置喷淋装置,加强管理等措施;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扬尘采用道路硬化,经常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严禁超载,限速行驶等措施。 2.2.2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清洗废水及雨水。 本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导排渠,排入东侧道路雨水渠;清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庆阳华 (略) 化粪池处理。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搅拌机、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隔声、减震沟、车间隔声,合理安排运行时间,避免昼间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时运行,对车辆噪声厂区进出口应设置低速、禁鸣标志,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可能避开敏感点,在经过敏感目标时禁止鸣笛等措施。 2.2.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废品、废机油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1)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废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系统;沉淀池沉渣、废品运至马岭镇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2)废机油:属于危废, (略) 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理。 |
公示期限: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