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鼎和诚 (略) 受湖南省雁南监狱的委托,对其湖南省雁南监狱2024年围墙改造信息化建设项目(委托代理编号:GDHCHY-2024-06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雁南监狱2024年围墙改造信息化建设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GDHCHY-2024-06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99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 数量 |
湖南省雁南监狱2024年围墙改造信息化建设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99元 | 1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 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17点30分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国鼎和诚 (略) 衡阳分公司( (略) 华 (略) 凤凰中街华 (略) 1单元1101室)持以下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②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③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④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或 (略) (http://**.cn)或湖南 (略) (www.ccgp-http://**)查询打印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上述所有资料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磋商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审结果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国鼎和诚 (略) 衡阳分公司( (略) 华 (略) 凤凰中街华 (略) 1单元1101室)。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张女士 电话:0734-#
2、采购人
名 称:湖南省雁南监狱
地 址: (略) (略) 罗金桥2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国鼎和诚 (略)
地 址: (略) 华 (略) 凤凰中街华 (略) 1单元1101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734-#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 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 ,本
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 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湘财购〔2019〕27 号) ,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 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
公司 (单位) 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