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夏邑县东 (略) 年产*只塑料玩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
通讯地址:夏邑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夏邑县东 (略) 年产*只塑料玩具项目 | (略) 夏邑县歧河乡东随庄郝庄 | 夏邑县东 (略) | 河南 (略) | 本项目投资*元,建设内容包括2座钢构厂房等,办公区及成品区依托现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塑料玩具*只。 | 1.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手废水经桶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注塑废气集气收集后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注塑机、破碎机、风机、冷却塔等设备运转噪声,噪声源强为80-90dB(A)。项目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音、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后,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边角料、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桶和职工生活垃圾等。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不合格品、边角料回用于注塑工序;废UV灯管在更换时由厂家带走;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