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城投 (略) :
贵公司向本单位提出临时占用、 (略) 道路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 (略) 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许可申请人在平桂区工业大道临时占用、挖掘人行道。
2、主要工程量包括:(1)挖掘范围:挖掘人行道长1米,宽1米,共7个检查井,面积7平方米,挖掘深度/米。(2)占用范围:占 (略) 长1米,宽1米,面积共7平方米;占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长/米,宽/米,占用面积/平方米。
3、施工时间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9月2日。
二、许可要求:
1、本许可决定书放置于施工现场备查。
2、经批准临时占用、挖 (略) 的,应当按批准的范围和期限内占用、挖掘。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3、严格按照许 (略) 政工程技术规范施工,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间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围挡作业,安全、文明施工。
4、施工时,应保护好地下管(网) (略) 政设施的安全。
5、施工期满,应当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略) 面结构恢复,并报请我局验收。
6.临时占用、挖掘许可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挖掘前、挖掘中、恢复后的现场图片发至我局邮箱备案并电话告知。(邮箱地址:*@*63.com,联系电话:0774-*。)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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