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3
韶关市XH080901-0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稿)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XH*-01号地块
占地面积:6271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武江区芙蓉北路58号( (略) 第九中学西侧)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第九中学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本地块内东侧、南侧和西侧现状为骏通驾校练车场,现场已完成混凝土硬底化处理;北侧为万顺达石油新源加油站的自动洗车区,现场也已完成混凝土硬底化处理。
未来规划:中小学用地(A33)( (略) 第九中学扩建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 (略)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8月。
根据人员访谈和卫星历史影像分析,本地块的用地历史如下:1970年前为荒地;约从1970~2004年, (略) 建筑机械厂的生产区域、仓库、办公区、产品堆放区和停车区;在2005年~2019年期间,处于荒置状态(约于2019年10月份拆除原建筑物并进行水泥硬底化处理);2020年1月~2020年5月,地块平整和铺设混凝土硬化地面处理;从2020年6月份至今为骏通驾校练车场和万顺达石油新源加油站的自动洗车区。
根据人员访谈和卫星历史影像分析,与本地块相邻地块的用地历史如下:(1)东侧相邻地块:在1970年前为荒地;1970年 (略) 第九中学(初级中学,距离本地块约为4米)。(2)南侧相邻地块:在1970年前为荒地;从1970年至今为菜地,没有工业生产活动行为。(3)西侧相邻地块:在1970年前为荒地;从1970年至 (略) 建筑机械厂的职工宿舍(部分宿舍楼目前为危房,现已无人居住)、废品收购站(收购纸皮、铁质、塑料瓶等,距离本地块约为7米)和粤湘汽车修理厂(经营范围为汽车维修、美容维护、抛光打蜡等;修理区域距离本地块约为30米)。(4)北侧相邻地块:
①万顺达石油新源加油站地块:在1995年前为菜地;在1995年~2011年期间为武警韶关支队的内部加油站;在2012年~2014年期间处于荒置状态;从2015年至今建设成为万顺达石油新源加油站(2016年正式营业)。该地块距离本地块约为34米,加油站地下储罐区域距离本地块约50米,地下储罐深度约为4.5米,储罐总容积为100m3(1个柴油储罐容积为40m3、2个汽油储罐容积均为30m3)。 (略) 民政局地块:在1995年前为菜地;在1995年~2011年期间为武警韶关支队场地;从2012年 (略) 民政局办公场所。该地块距离本地块约为51米。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将本地块列为重点区域,本地块内的特征污染物识别情况为:①原生产车间和设备维修区的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铅、铬、苯、*苯、二*苯、锰、镍、钼、钒;②其他区域的特征污染物识别为石油烃(C10-C40);③将本地块靠近废品收购站(原电工房)区域的特征污染物识别为多环芳烃(?、苯并[b]荧蒽、苯并(a)芘、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苯并(a)蒽、二苯并(a,h)蒽、萘)、苯系物(苯、*苯、*苯、二*苯)、重金属(铜、铁、铬、镉、镍、铅);④靠近粤湘汽车修理厂区域的特征污染物识别为石油烃(C10-C40);⑤将靠近万顺达石油新源加油站区域的特征污染物识别为石油烃(C10-C40)、*基叔*基醚。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分别为2022年9月1日(土壤)和2022年9月13日(地下水)。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和《 (略) XH*-0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布点方案--专家函审意见(3名)》,本地块内设置6个深层土壤点位、3口地下水监测井;在本地块外设置2个表层土壤点位,作为土壤对照点。
本次调查共采集了2个土壤对照样品、28个调查地块内的土壤样品,总计30个土壤样品;在3口地下水监测井,仅有2口地下水监测井存在地下水,故采集了2口地下水监测井的地下水样品进行分析测试。其中,W1水位埋深为2.69m,W2水位埋深为4.80m。
本地块的各地下水井的稳定水位高程为:W1的稳定水位高程为54.34m,W2的稳定水位高程为53.42m。因本地块内仅有2口地下水井有浅层地下水,无法判断本地块内的浅层地下水流向。
土壤样品的测试项目为:①必测项目: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SVOCs(11项)、VOCs(27项)、土壤pH、含水率;②特征污染物项目:锌、锰、钒、钼、锡、石油烃(C10-C40),S2号点位取消测试*基叔*基醚(目前暂无土壤中*基叔*基醚的测定方法)。按照不同区域进行采样监测。
地下水样品的测试项目为:pH、浑浊度、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特征污染物【锰、锌、钒、钼、锡、苯系物(苯、*苯、*苯、二*苯、苯*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烃(C10-C40)、*基叔*基醚、?、苯并[b]荧蒽、苯并(a)芘、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苯并(a)蒽、二苯并(a,h)蒽、萘】。
本次调查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推导污染物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和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进行推导得到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根据 (略) 、谱尼 (略) (略) (略) 出具的检测报告,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的检测项目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但均未超出其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的监测项目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但均未超出其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本报告认为:本调查地块作为中小学用地(A33)( (略) 第九中学扩建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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