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0 月31日14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62
项目名称: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10日内完成全部检测批次(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供 (略) 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或CMAF)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4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 10月17日至 2023年 10 月 23 日,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6. 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太和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太和区解放西路2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太和区天成雅典10-99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 (略) 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
辽宁 (略)
2023年10月16日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0 月31日14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62
项目名称: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10日内完成全部检测批次(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供 (略) 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或CMAF)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4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 10月17日至 2023年 10 月 23 日,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6. 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太和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太和区解放西路2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太和区天成雅典10-99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 (略) 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
辽宁 (略)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