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24S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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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标的1:机器设备废铁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中央储备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5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09-25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2024年中央储备 (略) 持有的一批废旧物资,含废旧机器设备、空调、厨房设备、单人床+床垫等,标的存放于 (略) 东坡区/彭山区青龙镇公铁物流园。具体详见《资产信息表》。 二、本次转让的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实际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挂牌价格及成交价为含税价(具体税率以转让方财务开具的发票为准)且不含拆除费用、运费和人工费用,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本次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税务要求以成交价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三、本次转让标的系废旧物资,不具备原物资使用性能,标的按照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受让方在后续处理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转让方己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重量、材质、数量、功能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意向受让方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人员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前往现场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现场标的查看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签字、盖章确认)。凭《现场标的查看确认书》方可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参与受让。 现场查勘地点: (略) 东坡区/彭山区青龙镇公铁物流园。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五、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六、受让方须自移交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易标的拆除、搬迁、清场等工作。受让方进入转让方库区区域无条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受让方在拆卸(运输)作业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转让设备的拆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装卸运输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拆除、建渣清运、倒场、环境保护费、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和安全责任、消防责任、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施工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担。 约定的标的交付期限届满后,转让方不对转让标的物负保管义务,转让标的物所可能涉及的损毁、灭失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如有疑问,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向转让方提出,报名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及公告内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进行资产接收。 八、受让方在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建构筑物、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九、本次转让标的的交割地点为 (略) 东坡区/彭山区青龙镇公铁物流园,受让方需自行负责拆除、搬迁、装卸、清场等工作,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本次转让标的挂牌金额为总价的,以成交价结算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根据《现场标的查看确认书》进行标的物移交。 转让标的挂牌金额为单价,需称重过磅的,成交后由转让方指定过磅地点,无过磅费用。资产交接时,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的监督下将运输车辆开往转让方指定的过磅地点称重并签署《过磅重量确认书》, 双方签署的《过磅重量确认书》将作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计算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依据。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