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略) 中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比选项目。
二、项目业主: (略) 中区自然资源局
三、项目概况: (略) 农业农村厅等七厅局印发的《 (略) 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 (略) 林业和草原局《 (略) 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区需采购技术单位对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全面完成本区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及其发生分布情况、重点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和危险性评估及分级、外来入侵物种发生趋势分析和预防与治理策略等综合报告成果,报省、市主管部门及专家组审查验收通过。本项目费用预算29.8万元(大写:***万*仟元整)。
四、工作内容
1. (略) 林草局印发的《 (略) 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规程》中规定的“ (略) 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名单(70种)”为普查对象,结合本区实际发生情况, (略) 中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名单。
2.普查范围:市中区辖区内所有*地国土上的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
3.技术标准: (略) 林业和草原局《 (略) 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的通知》(川林保函〔2022〕397号)、《 (略) 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规程》;
4.普查任务:重点调查新发外来入侵物种的发生地点、发生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传播途径等,结合地理数据网络化,明晰全区重点外来入侵物种的空间分布及其特征。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各镇、街道辖区内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分布和危害程度等基础信息;
(2)采集外来入侵物种的标本、样品、种质资源等实物资料;
(3)采集外来入侵物种的照片、影音(*生脊椎动物)等资料;
(4)总结分析基础调查数据,分析研判外来入侵物种的扩散机制和入侵趋势,制定风险分级区划,提出预防治理策略。
5.普查技术和方法
本次普查以信息化调查系统支撑的地面调查为主,以卫星及无人机遥感调查技术为辅。主要是以地面调查APP 为基础,结合踏查、标准地调查、走访调查、场地调查等规范开展外业调查,然后利用信息化系统支撑开展内业数据及标本整理,提出最终普查成果。
(1)文献调研:通过搜集、鉴定、整理相关文献,系统总结已知外来入侵物种的入侵历史、危害现状和生态影响等,明确重点外来入侵物种的主要分布区域,确定开展野外调查的重点区域和主要对象。
(2)走访及问卷调查:对林区基层从业人员及居民进行随机走访和问卷调查,了解本地重点入侵物种的发生地点、发生范围、危害特性等本底信息,确定重点调查路线和重点调查区域。在外来入侵物种高风险栖息地和高流通性区域, (略) 场调查和问卷调查,确定贸易流通的外来物种种类、规模及其潜在流向。
(3)野外调查:在外来入侵物种危害盛期或表现症状期,以其潜在流向镇、街道为单位,采取点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根据本辖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名单,确定重点调查区域,特别针对受到干扰、破坏的人工或半自然生态系统及自然保护区等,采用标准地调查等方式开展详查。对重点调查区域外或重要物种名单外的入侵物种可采取踏查、线路调查等方式开展调查。调查时应采集详细的调查记录、发生数据、标本和影像拍摄等信息,内容清晰、准确,采用地面调查APP填报数据信息。对没有记录的疑似新外来入侵物种,应采集标本及相关标本信息,及时交由专家鉴定。
五、服务要求
1.时间要求:2023年12月底完成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最终完成和验收时间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2. 预期成果:(1)市中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
(2)市中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和数字化标本库;
(3)市中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风险分级区划和风险评估报告,发生趋势及预防与治理策略报告等。
六、比选安排
1.报名及比选时间
(略) 中区自然资源局发布比选公告后, (略) 中区自然资源局101办公室开始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18:00分。
比选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上午9:30分, (略) 中区自然资源局214会议室开展比选工作。
2.资质要求
参加比选的申请人须具备条件:(1)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或者开设有生物科学、植物分类学等专业,具有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 (略) 校、 (略) 所;(2)具备充足人员、设备、资金等,确保按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3.参加比选时应提供的资料(提供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1)比选承诺函(见附件);
(2)报价函(见附件);
(3)报价表(见附件);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
(5)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本项目特定要求:无。
4.参加比选资料胶装正本1份,副本2份,封存于密封袋内。
5.比选程序
(1)符合性评审
对参与比选申请人进行符合性评审。即由评审委员会对参与比选的申请人的资格、资质、业绩、报价、工期、质量要求等进行强制性审查,满足强制性审查标准为符合,不满足强制性审查标准为不符合,全部符合即为通过,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即为不通过,不通过者将被拒绝。
(2)比选及中标单位的确定
通过符合性评审的申请人进行二次报价,以二次报价的最低价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按照任务和时间要求完成,待验收合格后解除合同。
八、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 (略) 中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略) 中区自然资源局白燕路140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江少华
联系电话:( 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