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双 (略) 将于2023年6月8日10时至2023年6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机器设备30台,包含球磨机、磁选机、过滤机、给料机、颚式破碎机、螺旋分级机、锤式破碎机、双转子锤破、振动筛、干选机等。存放于奈 (略) 厂区内。 (略) 裁定书,按实物现状整体拍卖。
起拍价:1,338,000.00元,保证金:14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次(及其整数倍)。第一次拍卖。
标的详情详见辽宁 (略) 出具的辽博宇司评报字(2022)第0014号《资产评估报告》。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7日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国经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根据本案执行情况,拍卖标的受条件限制无法调试、无发票、合格证、质保书、使用说明书等一切技术资料。本院未能查找到本案标的物登记部门,也未能了解到此类设备是否可以及如何办理登记, (略) 无法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2、拍卖标的仅限评估报告中所含机器设备,不包括不在评估报告中的其他设备。
3、标的物所在地现场环境老化、复杂,可能存在危险情况,各看样人员现场看样时需注意人身安全,务必佩戴安全帽、防摔服等防护装置,自行决定是否攀爬、跳跃、匍匐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方式进行观察,因扶梯、楼梯、地面木板老化、地面湿滑、管道碰头等导致的意外事故由看样人自行负责,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本院未能查找到)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税费缴纳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标的现状认可,责任自负。
本院对该物资设备的质量和不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设备部件发生溢缺包括损缺,拍卖成交价不作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查看,拍卖成交后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 (略) 通知的时间内自行拆解、移除标的物,买受人自行准备拆解、搬运设备,提货中的起吊、装卸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现场无法提供水电,进入标的物现场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车辆证件,拆运时必须由专业施工人员上岗操作,拆运过程中的拍品损坏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禁止买受人在标的存放地内现场进行相关标的物的转让交易。提货拆运全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且不得损坏标的物存放地的房屋建筑,包括屋顶钢结构、房屋支撑梁等房屋固定设施(但不限于门窗、电缆、电线、管道、照明设施、电闸开关、楼梯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上述建筑物、设施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确因拆解运输需要对建筑物进行改造的,需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并在完成拆解运输后将建筑物恢复原状,一旦发生火灾、工伤、工人受伤等引起的伤亡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标的买受人在提货施工期间不得拆卸或提走不在评估清单所列范围内的物资、设备。
拍卖成交后,本院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执行裁定书,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竞买人充分考虑。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拍卖标的,若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由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标的物拍卖 (略) 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因当事人原因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 (略) 提交有效证明, (略) 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节假日顺延) (略) 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 (略) 账号(名称: (略) 双 (略) ;保证金账号为:*839;开户行:朝阳银行新华支行),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络拍卖标的物后,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国经理
法院监督电话:0421-*
(略) 双 (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