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通知书
鄯善县瑞鼎工程服务部:
根据鄯善县 (略) 2024年度零星工程公开招标文件和你单位于2023年12月27日提交的响应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确定你单位为上述公开招标项目的成交人,请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成交结果如下:
标段名称 | 鄯善县 (略) 2024年度零星工程 |
成交人 | 鄯善县瑞鼎工程服务部 |
成交金额 | 小写:*元 大写:***万*仟元整 |
备注 | 成交范围:鄯善县 (略) 2024年度零星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代理机构:新疆公正工程造价房 (略) |
其他 |
采购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2023年12月28日
说明:本通知书一式四份,抄送各有关单位,复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