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 (略)
麓谷国际广场资产推介暨投资人招募公告
(略) (略) 于2021年7月13日裁定受理湖南天 (略) (以下简称“天时利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9月16日指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湖南天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 资产,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保护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发布资产推介暨投资人招募公告。
一、天时利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向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天时利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3日,目前持有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29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20A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长沙高新开发区 (略) (略) (略) 口麓谷产业基地麓谷国际广场,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以自有资产进行农业、旅游休闲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麓谷国际广场概况
(一)土地使用权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档案馆申请调取的资料显示,天时利 (略) 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12月21日签订了一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26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96平方米(约38.59亩),出让宗地坐落于高新 (略) 以东、 (略) 以南,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至2050年12月21日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103,*(*/平方米)。具体登记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基本信息 | |||||||
序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国有土地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 | 土地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备注 |
1 | 天时利公司 | 长国用 (2011)第 *号 | 岳麓区麓谷产业基地 | *.67 | 商业用地 | 出让地 | 土地使用终止日期2050年12月21日 |
2 | 长国用 (2011)第 *号 | 岳麓区麓谷产业基地 | *.27 | ||||
合计 | *.94㎡ |
(二)在建工程
据实地现场走访查看,天时利 (略) 岳麓区高新 (略) 以东、 (略) 以南共*平方米的2宗土地上开发建设了房屋建筑物等(以下简称“麓谷国际广场”)。具体如下:
1.建设用地规划审批
(略) 移交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显示:天时利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取得麓谷国际广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具体信息如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证书编号 | 建规[地]字第高新出[2012]0006号 | |||
用地单位 | 湖南天 (略) | |||
用地项目名称 | 麓谷国际广场 | |||
用地位置 | (略) 以东, (略) 以南 | |||
用地性质 | 出让 | |||
用地面积 | *.26㎡ | |||
建设规模 |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1、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 2、原证件遗失,2019年12月4日补办,原2015年7月10日核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作废。 | |||
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 | ||||
用地单位 | 湖南天 (略) | |||
用地项目名称 | 麓谷国际广场 | |||
计划批文 | 长高新管发计[2011]87号 | |||
计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计划投资额(万元) | / | |
用地位置 | 东方红以东, (略) 以南 | 地形图号 | / | |
用地性质 | C2 | 容积率 | ≦4.0 |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26㎡ | 建筑密度 | ≦40% | |
其中建筑基地面积(平方米) | /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2.建设工程规划审批
(略) 移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显示:天时利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取得麓谷国际广场地下室、裙楼部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信息如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 | |||
文书编号 | 建规[建]字第高新建2[2012]0037号 | ||
建设单位(个人) | 湖南天 (略) | ||
建设项目名称 | 麓谷国际广场地下室、裙楼部分 | ||
建设位置 | (略) 以东, (略) 以南 | ||
建设规模 | *.1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原证件遗失,2019年12月4日补办,原2015年7月10日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作废。 | |||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 |||
建设单位 | 湖南天 (略) | ||
建设位置 | 麓谷国际广场地下室、裙楼部分 | ||
工程名称 | (略) 以东, (略) 以南 | ||
年度计划文件 | 长高新管发计[2011]87号 | ||
初步设计批文 | 长高新建发[2012]46号 | ||
设计单位 | / | 资质 | / |
项目名称 | 地下室及裙楼部分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结构形式 | / | ||
栋数 | 1 | ||
层数 | 地上:7层,地下:3层 | ||
高度(M) | 98.2 | ||
建筑面积(㎡) | 底层面积:*.56,地上:*.71,地下:*.39 | ||
造价 | / | ||
审批单位 | (略) 城乡规划局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 | |||||
文书编号 | 建规[建]字第高新建2[2012]0038号 | ||||
建设单位 | 湖南天 (略) | ||||
工程名称 | 麓谷国际广场塔楼部分 | ||||
建设地址 | (略) 以东, (略) 以南 | ||||
建设规模 | *.43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原证件遗失,2019年12月4日补办,原2015年7月10日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作废。 | |||||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 |||||
建设单位 | 湖南天 (略) | ||||
建设位置 | (略) 以东, (略) 以南 | ||||
工程名称 | 麓谷国际广场塔楼部分 | ||||
年度计划文件 | 长高新管发计[2011]87号 | ||||
初步设计批文 | 长高新建发[2012]46号 | ||||
设计单位 | / | 资质 | / | ||
项目名称 | 北塔楼 | 南塔楼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新建 | |||
结构形式 | / | / | |||
栋数 | 1 | 1 | |||
层数 | 地上:20层,地下:3层 | 地上:16层,地下:3层 | |||
高度(M) | 98.2 | 98.2 | |||
建筑面积(㎡) | 底层面积:1651.12 地上:*.31,地下:0 | 底层面积:884.9 地上:*.12,地下:0 | |||
造价 | / | / | |||
审批单位 | (略) 城乡规划局 | ||||
3.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详见附件)
4.麓谷国际广场在建工程现场现状
(详见附件)
5.麓谷国际广场施工情况
麓谷国际广场现为在建工程,据了解2018年开始全面停工,房屋基础以及主体工程已完工,外墙为玻璃幕墙已基本完工。据初步调查,麓谷国际广场尚未对外销售。麓谷国际广场为高层电梯商业体,分为南北两栋塔楼, (略) 房地产测绘队2014年出具的《 (略) 商品房建筑面积预测报告书》勘测结论:“现根据报建图预测,该房屋地上24层,地下4层(根据报建图纸,北栋地下4层,地上24层,南栋地下3层,地上23层,因北栋-1层与南栋1层大致处在一个平面标高上,会审决定将报建图上南栋各层下降1层定层名),总建筑面积为*.2平方米”。在建工程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在建工程明细表 | |||
序号 | 栋号 | 层次 | 建筑面积(㎡) |
1 | 北栋 | -1 | 8523.49 |
2 | 北栋 | 1 | *.57 |
3 | 北栋 | 4 | 4758.8 |
4 | 北栋 | 5 | 1674.96 |
5 | 北栋 | 6 | 1669.78 |
6 | 北栋 | 7 | 1649.62 |
7 | 北栋 | 8 | 1678.09 |
8 | 北栋 | 9 | 1678.09 |
9 | 北栋 | 10 | 1678.09 |
10 | 北栋 | 11 | 1678.09 |
11 | 北栋 | 12 | 1678.09 |
12 | 北栋 | 13 | 1678.09 |
13 | 北栋 | 14 | 1678.09 |
14 | 北栋 | 15 | 1678.09 |
15 | 北栋 | 16 | 1678.09 |
16 | 北栋 | 17 | 1678.09 |
17 | 北栋 | 18 | 1678.09 |
18 | 北栋 | 19 | 1678.09 |
19 | 北栋 | 20 | 1678.09 |
20 | 北栋 | 21 | 1678.09 |
21 | 北栋 | 22 | 1678.09 |
22 | 北栋 | 23 | 1678.09 |
23 | 北栋 | 24 | 1683.22 |
北栋小计 | *.88 | ||
24 | 南栋 | -1 | 2400.93 |
25 | 南栋 | 1 | 3728.79 |
26 | 南栋 | 2 | 3690.08 |
27 | 南栋 | 3 | 3690.08 |
28 | 南栋 | 4 | 2888.91 |
29 | 南栋 | 5 | 2935.34 |
30 | 南栋 | 6 | 2885.21 |
31 | 南栋 | 8 | 853.45 |
32 | 南栋 | 9 | 853.45 |
33 | 南栋 | 10 | 853.45 |
34 | 南栋 | 11 | 853.45 |
35 | 南栋 | 12 | 853.45 |
36 | 南栋 | 13 | 853.45 |
37 | 南栋 | 14 | 853.45 |
38 | 南栋 | 15 | 853.45 |
39 | 南栋 | 16 | 853.45 |
40 | 南栋 | 17 | 853.45 |
41 | 南栋 | 18 | 853.45 |
42 | 南栋 | 19 | 853.45 |
43 | 南栋 | 20 | 853.45 |
44 | 南栋 | 21 | 853.45 |
45 | 南栋 | 22 | 853.45 |
南栋小计 | *.09 | ||
46 | 地下部分 | -4 | *.71 |
47 | 地下部分 | -3 | *.94 |
48 | 地下部分 | -2 | *.03 |
地下部分小计 | *.68 | ||
总计 | *.65 |
注:(1)根据《 (略) 商品房建筑面积预测报告书》显示:北栋2、3层面积包含在北栋1层面积中;(2)南栋7层为架空层,无对应面积;(3)《在建工程明细表》建筑面积合计*.65平方米,《 (略) 商品房建筑面积预测报告书》显示总建筑面积合计*.20平方米,差异原因系《在建工程明细表》为分户面积,数据仅是四舍五入的差异。
特别说明并重点提示:麓谷国际广场在建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的为准,麓谷国际广场在建工程的现场现状和施工情况最终以现场实际为准,本公告上述披露的内容仅供参考,对上述描述的真实性及与实物现在的一致性也不作保证。
三、资产优势
(一)位置及交通优势
麓谷国际广 (略) 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 (略) (略) 交叉东南角,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麓谷国际广场东枕湘江, (略) (略) 宇顺科技园;北面 (略) 和319国道,与三德科技园相对;南面与华侨假日中心、东方红麓谷星辰等住宅为邻; (略) 外环线,有中信湘雅生殖与 (略) (略) 。周 (略) 、 (略) 、麓谷大道、长常高速、长潭西线 (略) (略) 络。同时,距麓谷国际广场约100米处 (略) (略) 口公交站,距麓谷国际广场约500米处有正在修建中的地铁和馨园站, (略) 通畅,交通非常便利。
(详见附件)
(二)基础及配套设施较完善
麓谷国际广场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已达到“六通”, (略) 、通电、通讯、供水、排水、通燃气,在麓谷国际广场1000米半径范围内聚集生活必需场所,如乐尔乐特 (略) 及购物中心,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银行等银行储蓄机构,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高新实验小学、湖南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长沙高新区虹桥小学等教育机构,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电信通讯部门,玉树林中西餐厅、青桔酒店、长沙麓谷亚朵酒店等休闲娱乐场所。周边教育、 (略) 点、酒店、餐饮、购物商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程度较高,基础配套设施较为完善。
(三)区域优势
麓谷国际广场地处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麓谷商业中心的龙头地段,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四通八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基础雄厚,区域辐射能力极强,周边众多大型高科技企业为项目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区域内房地产有一定的保值潜力。
四、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系由管理人编制,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投资报名材料即 (略) 现状进行重整投资或按资产现状进行兜底参拍,也视为完全认同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因管理人尚未掌握的瑕疵导致的风险及损失。
(三)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四)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 (略) 、麓谷国际广场的相关情况,请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文本可与管理人联系索取并签署)。
(五)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或兜底参拍协议的约束力,仅是参考资料,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六)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
(七)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时,向管理人缴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3,*)。若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未按时足额缴纳意向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名。
五、意向投资人招募
(一)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国内、省内知名企业优先)。
2.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提供不低于拟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不限行业,但意向投资人或其股东或其关联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从事房地产行业、 (略) 具有产业协同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 意向投资人应当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若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意向投资人资格。
5.两个及以上的主体可以自行组成联合体,但须以一个整体的意向投资人的身份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同时具备上述第1-4项规定的条件。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
1.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质文件:意向投资人是企业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的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同意投资的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
3.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情况、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情况等。若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基本情况、资产情况等;若意向投资人是企业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股权结构和股东情况、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情况、主营业务、经营现状、资产负债情况等。
4.意向投资人财务报告:2022年1-8月、2021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意向投资人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022年1-8月、2021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应提供存款证明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的文件。若意向投资人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交2022年1-8月、2021年度、2020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并承诺真实、合法、有效。
5.资产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保函等可以证明意向投资人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的文件。
6.承诺书:承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及最近三年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愿意依本招募公告 (略) 意向投资人的遴选成为天时利重整投资人或兜底参拍的竞拍人;承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与其他投资文件的安排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兜底参拍文件;承诺按照管理人指定的时间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兜底参拍协议等。
7.若意向投资人是联合体的,还应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
8.同 (略) 和麓谷国际广场的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
上述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多页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文件应予密封,密封袋上需标明报名机构名称。意向投资人未按本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三)报名方式、遴选方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2年10月31日16时(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向管理人递交书面的意向投资报名文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及缴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3,*)。若最终未被确定为投资人且无违反《保密协议》等约定的,意向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给意向投资人;若最终被确定为投资人,但未能按照管理人指定的时间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兜底参拍协议或未能按照其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兜底参拍协议执行或违反保密协议或有其他违法、违约行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意向投资人在2022年10月31日16时前全部完成以下三项事项的,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工作,否则即视为无效报名或放弃报名。
(1)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文本可与管理人联系索取并签署)。
(2)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意向投资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3,*)。
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湖南天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
账 号:**
(3)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意向投资报名文件的要求编制并邮寄或当面递交意向投资报名文件(文件接收地址: (略) 开福区秀峰街 (略) 388号中国石化销 (略) 12楼管理人办公室,孙律师、何律师,*、*)。
2.遴选方式
(1)为保证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报名文件后将对报名文件进行综合审查,管理人将在2022年11月7日17时前以短信方式向意向投资人留存给管理人的联系电话发送入围短信通知。意向投资人收到入围通知后,请自行决定并安排尽职调查工作。
(2)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情况,经报告 (略) (略) 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最终确定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书面正式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的书面正式通知后30日内与管理人协商确定重整投资方案或兜底参拍方案,且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兜底参拍协议等。
3.后续安排
重整投资协议或兜底参拍协议签署后,管理人将根据最终选定的程序, (略) 的重整程序或麓谷国际广场拍卖处置程序,投资人应按照要求配合 (略) (略) 、管理人推进后续的破产程序。
六、瑕疵提示
(一)意向投资 (略) 所享有的对外债权不能足额、按时实现的法律风险。
(二)意向投资 (略) 破产清算转重整失败和重整失败的不利后果及相关损失。
(三)意向投资 (略) (略) 资产、负债等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四)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因管理人尚未掌握的其他瑕疵导致的风险及损失。
(五)若重整计划经 (略) (略) 批准,由重整方自行确定经营范围和经营业务,并自行承担因经营范围、经营业务的变化所产生的法律、商业风险。
(六)若重整计划经 (略) (略) 批准,重整方依照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规定的债权清偿方案清偿各类债权后,如经税务部门核定需对债务重组(包括重整豁免负债)所得缴纳相关企业所得税等税收的,重整方应另行筹备资金并依法缴纳。重整方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原账务情况及重整后的经营方案,综合考 (略) 的税务筹划方案。
(七)意向投资 (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是否继续有效的风险。
(八)天时利公司资产均以招募时现状进行交付,意向投资 (略) 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行政性费用、罚款等欠缴风险以及因可能违章、违规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湖南天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