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金星乡黎明村大周线(C318)村道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27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9.2.5增加内容中的“除项目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若发包人公布了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计)”现更改为“除项目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
说明:
①、 (略) (略) 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②、 (略) (略) 的相关信息, (略) 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金星乡 (略)
招标代理单位: (略) (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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