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 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号~*号共4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号~*号 | (略) 下营镇小刘村、北姜村、北赵村、胡家道口村、柳疃镇北闫村 | *平方米 | 管道运输用地 | ≤0.5 | ≤40% | ≤30% | 50 |
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公示期限为10天,自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2日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按规定出让。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及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略) 167号)
2、联系电话:0536-*。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