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静海区民政局在各乡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061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静海区民政局在各乡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西 (略) 19号 (略) 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 项目名称: (略) 静海区民政局在各乡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元 最高限价:26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能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的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 (略) 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须提供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评标原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评审,第一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不再进行第二标段的评议。(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2日到2022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 (略) 19号 (略) 401室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售价:300元/包。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6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静海区民政局机关 地址: (略) 静海 (略) 19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河西 (略) 19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彤、周倩、王洁、常柳、孙亚萌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2022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