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61号中林宾馆三层房屋租赁项目 | 项目编号 | ZZCQ*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2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2月27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项目终结。 | |||||||||||||||
标的概况 | 标的清单 |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约(㎡) | 首年租金 (万元) | 租期(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赁保证金 | 租赁押金(万元) | 经营用途 | |||||||||
(略) (略) (略) 61号中林宾馆三层房屋 | 936 | 61.776 | 2 | 半年付 | 20 | 10 | 足浴、休闲、简餐 | |||||||||
标的现状 | 原租户租赁合同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房屋主体结构完好,以现状租赁。 | |||||||||||||||
特别告知: | 1.标的挂牌租金不含物业费、供暖费、水电等使用费用。 2.租赁押金由承租方直接向出租方交纳。 3.承租方需自行办理经营项目所需审批、消防安全、环保检验等手续,所从事行业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工商等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 4.租赁期第二年租金单价在上一年基础上增加2元/㎡。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甘肃省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甘肃省产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出租,由 (略) 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甘工投司政纪〔2024〕25号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交易 条件 | 租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承租方应在签署《租赁合同》并付清首期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共同办理租赁标的移交相关手续,承租方不及时办理租赁标的交接相关事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到 (略) 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承租方,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方格式文本为准)并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6个月)。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4.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业监管及出租方等有关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存储违禁物品、危险物品。房屋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对承租房屋承担消防安全责任,以合理方式,保证消防安全。否则,造成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标的的物业费、水电费、日常修缮以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在租赁期间内,因为第三方原因导致房屋本身以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有权向第三方追偿,出租方予以协助。 6.意向承租方应实地踏勘租赁标的并到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咨询,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意向承租方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交纳租赁保证金,即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认可租赁标的面积、范围、租赁要求及瑕疵等现状并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面积差异、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7.承租方装修和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对房屋造成损害,且装修装饰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所有装修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若原承租方未续租,原承租方在不破坏房屋主体装修的前提下,对自行购置的可移动的设备及物品自行搬运,否则,归出租方所有。 8.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承租权。 9.其他详见《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等租赁文件。 10.成交后, (略) 向承租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意向承租方请务必在提交《租赁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保证金交纳、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租赁。 | ||||||||||||||
现场展示 | 意向承租方自行踏勘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8:00:00 | ||||||||||||||
报名手续 | 1.意向承租方应按照公告要求办理完成报名登记手续,未按公告要求完成的,视为放弃承租意向。报名流程具体如下: (1)踏勘租赁标的,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 (2)报名登记,包括两个环节: ①签署纸质报名资料,并在公告期内邮寄或送至 (略) (邮寄地址以项目公告的联系地址为准); ②应在 (略) 完成用户注册和项目报名登记( (略) http://**),网上报名详见项目公告附件《E交易系 (略) 络竞价操作指南》。 (3) (略) 审核意向承租方已提交的纸质报名资料和 (略) 项目报名登记。 (4)通过资格审核后,应在公告截止日17:00:00之前交纳租赁保证金到 (略) 的指定银行账户(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上述项目报名资料均为一式*份,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捺印;企业法人报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人员签字。报名资料具体包括以下文件: (1)意向承租方即报名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存在授权情形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租赁申请材料原件,包括现场踏勘确认书、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项目租赁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登记表、交易服务费发票信息登记表。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签字或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 |||||||||||||||
保 (略) 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之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至 (略) 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 (略) 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首期部分租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 (略) 可以按照《租赁公告》中关于交易 (略) 置的约定,在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向 (略) 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方损失的,由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 (略) 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承租方无故放弃承租的; (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私自达成交易的; (7)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和 (略) 造成损失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交易价款低于本次交易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 挂牌租赁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秒) | -- | |||||||||||||
服务费 | 详见《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等报名材料。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 | 咨询联系人 | 陈经理:* 杨经理:* | ||||||||||||||
踏勘联系人 | 吕经理:093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略) 87号中广大厦9楼 | |||||||||||||||
其 他 | (略) 网站 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