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GK-*-1 采购人(全称):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望城经开区智慧园区(四期)核心片区项目-招商可视化子项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望城经开区智慧园区(四期)核心片区项目-招商可视化子项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万零*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招商展示子系统建设 | 项 | 1 | *.00 | *.00 | | 2 | 运营中心可视化模块升级 | 项 | 1 | *.00 | *.00 | | 3 | 业务数据处理 | 项 | 1 | *.00 | *.00 | | 4 | 配套设备采购 | 套 | 6 | 5400.00 | *.00 | | 合计报价(元) | *.00 | | 注:1、以上所有分项价格均为含税价。 2、本合同费用不包括软件测评等任何第三方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9-25 —— 2027-12-25 3.2 履行地点:*方指定地点(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现场交货、现场部署。 (2)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调试运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生效且项目财政资金下达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项目从终验之日起,三年运维服务期结束后 4.2 收款账户: (略) 华丰支行( (略) 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建设内容 ① 招商展示子系统建设 搭建面向园区领导、招商管理人员以及投资企业的智慧园区招商展示子系统,从园区总览、规划发展、资源配套、精准招商四个方面进行功能开发,通过实时、交互式的图形化展示,快速全面地将园区现状、园区规划等信息,传达给投资企业、主管部门等各类用户对象。 1)园区总览。提供园区风采宣传片、园区新闻及公告、园区历史沿革、优秀企业介绍等内容的浏览,并结合园区三维地图,在可视化大屏中呈现入驻企业数量、规上企业数量、世 (略) 数量、招商载体总面积等关键指标。 2)规划发展。在充分理解园区规划成果及业务需求的基础之上,采用多源数据联动方式,对园区空间层次、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对外交通、功能布局等规划成果的介绍,展示园区规划定位和发展方向。 3)资源配套。以直观、生动的图文联动展现方式多角度、全方位的集中展示园区产业集群、交通优势、生产要素、配套设施、人才服务等内容。 4)精准招商。对园区管辖范围招商地块及厂房进行直观展示,辅助园区招商管理人员快速掌握园区招商资源信息。 ② 运营中心可视化模块升级 结合L3级三维地图数据,以“图数一体”的方式呈现政企服务、国土资源、项目建设、智慧物联、安监环保、工业互联、经济运行等方面的关键指标,帮助投资人员全面快速了解园区运营现状,消除企业发展后顾之忧。 ③ 业务数据处理 1)L3级三维地图。针对望城经开区部分区域和建筑(预计5平方公里)进行L3级精细化建模,对地理空间数据和信息进行测量处理,构建出真实、可靠的三维地图模型。其中,L3级精细化建模具体是指依据2015年5月发布的《 (略) 城乡规划三维仿真数据制作标准(试行)》,构建精细模型,其精度要求为:真实反映楼体、底商、女儿墙、屋顶及屋顶重要装饰、突出建(构)筑主体立面大于1.0米的其他建筑细节。 2)720实景数据。为满足招商地块、厂房、配套设施720全景展示的需求,对望城经开区约85个空间点位进行720全景图制作。 3)招商专题数据收集。开展已有控规、专规等规划数据的收集工作,并对招商专题展示子系统中需呈现的产业集群、交通优势、生产要素、配套设施、人才服务、招商地块及厂房等数据进行收集。 4)数据处理及属性挂接。针对招商专题数据、L3级三维地图、720实景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确保数据的标准与规范,同时对L3级三维地图模型数据进行挂接处理,包含招商专题数据的空间化处理及数据挂接。针对运营中心可视化子系统升级,开展国土资源、项目建设、智慧物联、安检环保、工业互联等模块的数据处理及挂接工作,将其POI点位数据进行空间化处理并挂接至L3级三维地图模型中。 5)招商专题数据更新服务。结合招商工作开始的实际,按季度对招商展示子系统的规划发展、招商地块、招商厂房相关的数据进行更新。 ④ 配套设备采购 本项目需采购6套安卓智能终端,具体参数需求如下: 1)屏幕材质:IPS触摸屏; 2)大小:≥12.6英寸; 3)CPU:≥8核;内存≥8GB;机身内存:≥128GB; 4)分辨率:≥2560x1600像素。 (2)售后服务 ① 系统运维期限:自系统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② 运维期限内所有软件在现有功能框架下的维护、升级等要求提供上门服务,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内,*方不再另行支付。 ③ 系统维护措施,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系统bug修复。 ④ 故障响应时间 接到故障报告后,须在15分钟内响应;如需现场处理的情况,技术人员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单点故障等)在2小时内解决,严重故障(区域性故障等)在3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系统整体性崩溃等)在4小时内解决;因网络、硬件等原因等造成的故障,*方负责做好数据备份,提供最优解决方案解决。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一次性整体验收。 (2)对于本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以及对*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方承担。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双方先予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如为*方原因造成的,由*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方承担。 (5)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应将项目有关的产品资料、系统操作说明、项目技术文档等全部资料移交至*方。 (6)*方保证本项目为*方专属定制产品的知识产权均归*方所有,保证系统在使用过程中无侵权及相关法律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等相关纠纷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方承担。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方权利与义务 (1)*方有权要求*方为其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方不得将其提供给与此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若发现,*方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与*方有关的技术资料及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否则,*方有权要求*方赔偿。*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除非*方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或因相关政策而公开)。 (3)*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4)*方针对本合同需求提出变更,或者新增其他需求,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2.*方权利与义务 (1)*方有权要求*方维护*方的技术秘密及知识产权,未经许可,*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合同有关的文档资料及软件成果,*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如发生以上情况,*方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与*方有关的技术资料及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否则,*方有权要求*方赔偿。如因*方的泄密行为对*方造成损失,损失低于本合同总金额,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对*方进行赔偿; *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除非*方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3)*方按照合同内容,收到*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进度实施。 (4)*方承诺按照5.2条的约定及*方的要求为*方提供服务。不得将服务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5)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外的功能需求,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根据增加功能的难易程度作相应的费用调整。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项目建设过程中,因*方延期提供资料或*方其他原因造成产品交付延期的损失由*方承担;因*方原因造成产品延期交付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方及天气、地震、洪水、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交付延期,双方经协商后应顺延合同交付期限。 7.5?如*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按照本合同总金额20%的要求*方支付合同解除违约金。 7.6?如*方违反保密条款,*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按照本合同总金额20%的要求*方支付合同解除违约金。 7.7?如*方将本合同的服务分包、转包给第三方,*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按照本合同总金额20%的要求*方支付合同解除违约金。 7.8 因*方违约导致*方解除本合同的,*方因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均由*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培训要求 ① 按*方要求提供技术培训,培训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内,*方不另行支付。 ② 培训目标:*方提供5次系统操作培训,协助*方培训人员能熟练地掌握系统的使用、维护工作并能及时排除大部分的系统故障。 ③ 培训方式和操作使用手册:*方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并提供系统操作手册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方便用户学习和使用。 (2)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送达条款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要求的一切通知、意向应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争议、诉讼相关的任何文书、文件、通知、裁判文书和司法文件等均确认为以下送达地址: *方: (略) 望 (略) 1号??电话:0731-* *方: (略) 岳 (略) 27号麓谷钰园B3栋 电话:0731-* 送达主体可以是合同各方、 (略) 、仲裁委员会及各行政机关等。 *方指定代表:任伟才 ,联系方式:*,*方指定代表:徐勇,联系方式:*,负责本项目实施协调对接(含其他项目参建单位,如监理)、签收参建各方往来函件、项目资料等工作,以上视为代理行为。但上述代表履职不涉及重大利益事项(如本合同的修订、补充,设计需求变更、增减工作内容清单,签证,索赔,合同金额变更,款项支付、结算等),不视为代理。 ????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送达地址或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应在变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新的送达地址或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书面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变更的,本合同的送达地址或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仍为有效送达地址。因任何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按程序告知相对方和司法机关,相对方或相对方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信函及司法文书未能被相对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以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日期;通过邮寄(快递)送达的,以交寄之日起3天后作为送达日期;以电讯形式即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以发至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号码、电子邮箱系统显示发送成功时视为送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 地址: | (略) 1号经开区管委会 | 地址: | (略) (略) 岳 (略) 27号麓谷钰园B3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