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临潼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破解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全面助力我区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面向全区公开选聘“营商环境体验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活动面向临潼区生活或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及营商环境工作人员进行招募,优先从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市场主体、退休教师干部、新闻媒体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青年学生、热心网友等群体中聘任。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奉献精神,敢于坚持底线,能够廉洁自律。
(二)社会责任感强,愿意承担“营商环境体验官”职责,敢于发表意见,热心监督工作。
(三)社会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素质。
(四)身体健康,有参加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能够胜任监督工作。
三、主要职责
(一)对临潼区在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进行监督;
(二)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临潼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及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三)了解、反映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痛点”,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宣传临潼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措施;
(五)配合区营商办开展调查、回访等工作。
四、监督范围
临潼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基层站(所)及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等。
五、选聘程序
(一)选聘程序
1.单位推荐。由各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经临潼区营商办审核确定予以聘任。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可进入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下载《临潼区“营商环境体验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发送至电子邮箱(*@*63.com),经审查合格后择优聘任。
3.聘任公告。聘任对象确定后,由临潼区营商办统一颁发《临潼区“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证》和《聘用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7日
六、聘任期限
“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性质为公益性义务工作,无劳动报酬,任期两年,自发布聘任决定之日起开始履行职责。体验官在任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自动解聘。聘任期满后无违法违规行为且能够继续胜任体验官工作的,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可予以续聘。
七、工作纪律
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对体验活动中获取的资料、信息、问题线索以及形成的调研报告,及时整理报送区营商办,不得以“营商环境体验官”和个人名义擅自向社会发布;不得以“营商环境体验官”名义开设微博、微信、微信群、QQ群等账号;不得以“营商环境体验官”身份干预、影响各级各部门单位正常工作;严禁接受涉及体验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娱乐、旅游等活动;严禁利用“营商环境体验官”身份谋取私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或收到投诉举报的,一经核实,立即解除聘任,并报请主管单位和组织、纪检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联系电话:*
(略) 临潼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