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名称 | 大山镇司家寨村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 |
招标人 | 盘州市大山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X亚兴建设略 | |
谈判时间 | 2018年#月#日10时00分 | |
谈判地点 | X亚兴建设略会议室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X略 | |
最终报价(元) | ## .00 | |
工期(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樊凤飞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X略 | |
最终报价(元) | ## .00 | |
工期(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张宏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X金略 | |
最终报价(元) | ## .00 | |
工期(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陈永斌 | |
公示期 | 2018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略投略理办法》(略11号令),略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略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