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4 01:00
项目编号:WL2024ZZ125
项目名称 | (略) 凉州区邓马营湖南苑农场土地租赁项目 | 项目编号 | ZZCQ*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4-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1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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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一次支付 | 承租押金(元) | *.00(每个标的) | ||||
租赁期限 | 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所有权人 | 武威农村 (略)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承租方优先权 | 否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元/年)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2月27日 | ||||||
评估机构 | 武威昊宇房地产 (略) | ||||||
租金底价 (元/年) | 详见上标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武威农村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依法拥有的租赁标的公开租赁,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租赁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租赁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武威农村 (略)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武威农村 (略) | ||||||
特别 告知 | 1.土地的经营范围为农用地,承租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只能种植节水农作物,不得种植法律行政法规及凉州区人民政府明确规定禁止、限制种植的高耗水农作物,如若发现种植,政府相关部门将不予配置水权和供电。 2.承租方负责用水设施的新建、更新,不得破坏现有水利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新建设配置的渠、路、水利配套设施设备,在租赁期结束后,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 3.如遇风暴、病虫等自然灾害使承租方种植作物受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在生产经营中若出现人员伤亡或者其它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概不负责。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维护土地用途,进行合法经营,不得买卖、转(出)租、抵押,不得构筑固定建筑物,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原状、搭建建筑物和其它附着物,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已支付的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5.合同终止前10日内,承租方必须将租赁范围内地上的残留苗木、根系、垃圾等清理干净,恢复土地原貌。经出租方验收后,交回土地。逾期未能清理,由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因清理、恢复土地原貌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6.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关于林地、林木管护的规章制度和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对本宗租赁土地范围内的生产、防火等安全责任和防护林灌溉、防草荒以及环境卫生整治负全责,费用自理,如若不清理荒草及灌溉防护林带,政府相关部门将不予配置水权和供电。 7.标的为抵债资产,已经 (略) (略) 裁定,将“ (略) 凉州区邓马营湖*平方米土地、 (略) 凉州区邓马营湖流转土地*.16亩”交付武威农村 (略) 抵偿债务,武威农村 (略) 已取得执行裁定书(2022)甘06执恢7号。 8.公告期内,标的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竞价时仅对有水权部分土地进行竞价,无水权部分不参与竞价。 9.每个标的整体租赁,不可分割;部分已关闭机井以原井号为准。 10.标的用水用电等费用,由承租方向供水、供电等相关单位交纳。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由出租方交割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完成E交易(http://**)注册并报名,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承租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参加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出租标的范围、面积、设施设备、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出租标的成交后,出租标的的任何瑕疵(包含已知或未知)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状况或出租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和租金不予退还。 3.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甘交所集团向出租方及承租方出具《成交通知书》,应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支付租金、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划转为租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补交。意向承租方足额缴纳租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抵债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出租人有权重新挂牌租赁。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 (略) 政府或凉州区政府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等征用、占用苗地、耕地,合同须终止。因征用、占用需要终止合同的,出租方应提前10日通知承租方,租金按照实际租赁天数结算、多退少补,其他产生费用与出租方无关,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须在收到出租方办理租赁手续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办理完成相关租赁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做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7.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承租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8.承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抵债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以出租方提供的合同为准。 9.具体情况详见《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等相关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租赁公告》《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租赁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租赁。 2.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符合公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 3.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详见上表,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0日17: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租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甘交所集团可以按照《租赁公告》中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约定,在扣除出租人和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划转至出租人指定账户,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人损失的,由出租人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人和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人商业秘密,侵害出租人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竟争,侵害出租人合法权益的; (4)意向承租方无故放弃受让的; (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抵债资产委托管理协议)》; (6)意向承租方与出租人私自达成交易的; (7)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人和甘交所集团造成损失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租赁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承租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1.土地租赁合同.docx2.补充协议(抵债资产委托管理协议).doc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秦经理 黄经理 |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略) 凉州区皇家国际A座写字楼10楼 | ||||||
技术支持 | 0935-* | ||||||
其 他 | 甘 (略) 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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