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寿景林招〔2024〕006号
致:寿宁县 (略) 、寿宁县 (略) 、 (略) 蕉城区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6月强降雨及第三号台风“格美”受 (略) 维修项目经中创 (略) 勘查设计,以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2024〕8.12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招标人为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6月强降雨及第三号台风“格美”过境后, (略) (具 (略) 维修作业设计表)。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元( (略) 维修、机械费、搬运费、材料费、管理费、税收及不可预见费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6月强降雨及第三号台风“格美” (略) 维修项目,作业长度以实测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5日历天(2024年9月5日前完成。),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符合《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6月强降雨及第三号台风“格美” (略) 维修项目提报表》等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技术规定、规范要求,并确保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检查验收,达到验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土石方工程、建设工程 (略) 。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月 12 日至 2024 年 8 月16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时 30分 至 5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 (略) 代表处(地址:寿宁县胜利街176-2号二楼<自然资源局旁>)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招标文件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5时30分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参加投标者应于2024年8月19日15时30分前务必带现金2千元,经财务现场查验、当场密封后由林场保存,否则不得参加竞价。等到开标后,未中标者现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现金由财务收缴转为合同定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定金(合同定金1.*元),未中标者3日内退还押金,中标后3天内应于林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林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招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9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 (略) 代表处(地址:寿宁县胜利街);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不同标段的相关凭证原件只能对应其标段投标文件的递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略) 站和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公开栏上发布。
9.本项目评标费用、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
地址: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邮编:*
电话:*;*
联系人:叶先生、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寿宁县胜利街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0593-*
联系人: 小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