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宋集镇明桥行政村安徽碗北 (略) 院内一小化工厂 :
地址: (略) 临泉县宋集镇明桥行政村安徽碗北 (略) 院内 。
2024年5月 (略)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接到信访举报后到临泉县宋集镇明桥行政村碗北 (略) 院内发现一小化工厂,现场没有生产,但存在生产痕迹,气味刺鼻。生产车间内存放有设备及生产原料,包括料罐6个,反应釜4个,电源启动开关箱6个,一处搅拌池,货物叉车1辆,片状氢氧化钠袋330包、碱水吨桶60桶、原料石灰41吨包、工业盐16包,运输罐车1辆,经现场调查,该化工厂前期生产过程中通过运输罐车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渣倾倒至厂区西南方向经度:115.2383,纬度:32.8610一地头沟内,沟内废液渣呈咖啡色并且粘稠气味刺鼻。经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2年版》废液渣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35废碱,行业来源: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350-35)。 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我局作出《 (略) 生态环境局查封(扣押)决定书》(皖阜环(临)查(扣)〔2024〕1号)对该加工厂的料罐设备6个、电源启动开关箱3个、反应釜设备1个、搅拌池电机1台,运输罐车1辆,货物叉车1辆进行查封。查封(扣押)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4年5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止)。现该小化工厂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