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 (略) 年生产*立方商砼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郸 (略) 年生产*立方商砼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9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生产*立方商砼混凝土建设项目 | (略) 郸城县双楼乡双楼行政村双楼村 | 郸 (略) | 项目占地面积26亩,主要建设全密闭搅拌楼、原料库、实验室及其他附属用房等。生产工艺:外购原料-计量-搅拌-检验-成品 | 河南中环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砂石骨料装卸、堆存粉尘;砂石骨料上料粉尘;粉料仓进料粉尘;搅拌机投料、搅拌粉尘;车辆运输扬尘;皮带输送粉尘。 砂石骨料装卸、堆存粉尘:建设全密闭砂石料库,设置喷干雾装置放; 砂石骨料上料粉尘:进料斗三面密闭,进料斗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颗粒物:10mg/m3)的要求; 粉料仓进料粉尘:经仓顶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颗粒物:10mg/m3)的要求; 搅拌机投料、搅拌粉尘:搅拌楼全密闭,拌楼顶部设置喷干雾装置,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颗粒物:10mg/m3)的要求; 车辆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加盖帆布, (略) 硬化、洒水抑尘,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 皮带输送粉尘:设置全密闭皮带廊道。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搅拌机及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容积10m3)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不外排; 搅拌机及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容积30m3)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容积40m3)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皮带输送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废物(除尘器收尘、砂石分离机产生的废砂石、沉淀池沉渣、实验室砌块等)。 项目设置1座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进行设置,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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