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略) K405+791,位于繁峙县集义庄乡东侧,与国道108线神堂堡至砂河段改建工程终点顺接,途经繁峙县北、段村、代县北环、阳明堡、崞阳镇、原平市西、闫庄、忻府区西、豆罗, (略) K576+205,位于忻州市与 (略) 石岭关村北,与国道108太原市境内段顺接,路线全长 *** km。 | (略) (略) |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 (略) | (略) (略) K405+791,位于繁峙县集义庄乡东侧,与国道108线神堂堡至砂河段改建工程终点顺接,途经繁峙县北、段村、代县北环、阳明堡、崞阳镇、原平市西、闫庄、忻府区西、豆罗, (略) K576+205,位于忻州市与 (略) 石岭关村北,与国道108太原市境内段顺接,路线全长 *** km,采用双向四 (略) ,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 *** m。 (略) 主线共设小泉沟特大桥1493米/1座(桥宽21×2.25米),大中桥 *** .5米/60座、小桥188米/6座、涵洞247道。 (略) 全线设互 (略) ,分离 (略) ,通道98道、天桥22座、平 (略) 。全 (略) 3处, (略) , (略) 1处, (略) 3处。本项目总投资为 *** 亿元,其中环保投资 *** .14万元。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7月30日出具了《关于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21〕 (略) ),同意实施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了《关于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晋交审批发〔2022〕 (略)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略) 网规划(2013年-2030年)》《山西省省道网规划(2021年-2035年)》及其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 | 1、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范围,强化土石方平衡管理, (略) 沿线植被的扰动。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内禁止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料场、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取弃土(渣)场、施工便道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公益林等敏感区域,临时堆土进行压实,表面加纤维布覆盖,四周应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经沉淀后的雨水用于工地洒水抑尘。渣场挡渣墙、排水沟和溢洪道应同时建设,弃渣结束后,及时进行边坡防护及植被恢复工作。施工前剥离表层土壤单独贮存回用,施工过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修复。涉及环境敏 (略) 段,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料要及时清运至各类保 (略) 置。工程开工前将施工及生态保护方案报涉及的 (略) 门审核备案,主动接受各级、各类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向 (略) 段、河道和其他敏感区域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生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或地面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跨河桥梁应安排在枯水期、低水位时集中施工,施工营地和材料堆放场地远离地表水体布设,桥墩应布点在河滩上,桥基施工时选用钢板围堰工艺,围堰修筑和拆除应减少对水体扰动,桥基钻渣和废弃泥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 (略) 、养护工区、 (略) (略) 等站区均采用一体化生物转盘(RBC) (略) 理技术, (略) 理后储存于蓄水池内, (略) 场绿化、洒水不外排。 3、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场地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减少施工扬尘。选择居民出行 (略) 线,施工便道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有效控制大气环境影响。设置 (略) 选址周边 300m 范围内、 (略) 选址周边 200m 范围内无村庄分布, (略) 在地主导风向下风向。沥青加热采用电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热,沥青拌合设置“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沥青储罐有机废气采用 (略) 理。 (略) 、养护工区、 (略) (略) 等站区,采用电热锅炉等清洁能源,餐饮加装油烟净化装置。 4、声环境影响及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挡护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略) 段夜间不得施工;推土机、挖掘机等高噪声设备避免同时运行,严格控 (略) 线,严禁随意改道,减轻对周边噪声敏感点的不利影响。对运营期噪声预测值超标的村庄采取设置声屏障或安装通风隔声窗的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跟踪监测工作,及时增补、完善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污染扰民。 (略) 段实施限速,铺设 (略) 面。主动上报并配合当地政府 (略) 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 (略) 、医院、 (略) 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对固体废 (略) 置,施工弃土在管道施工作业带 (略) 置。废焊条、废钢筋等回收利用,废防腐材料、废混凝土、生活垃圾 (略) (略) 置。养护工区涉及车辆维修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棉纱等危废交由 (略) 置,并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运 (略) 段和临 (略) 段作为危险化学品环境风 (略) 段,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限制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加固加高护栏,设置警示标牌、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和事故水收集池,如发生水体污染及时采取应 (略) 理。 | 首次公示采取网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单位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30日;报纸公示2022年5月12日和5月17日,二次网上公示同期进行了张贴公示;报批前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行政审 (略) 生态环境科 0350- *** | |||||||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2日-2022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