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第 * 十条的规定,现将南 (略) 申请江宸合悦项目总平及单体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 、项目地址
(略) 区北际南路7-1号。
* 、调整理由
建设单位称为优化项目 (略) 影响,申请调整江宸合悦项目总平,将3、5号楼降层,对5号楼 (略) 适当外扩。
* 、主要调整内容
( * )3号楼层数减少 * 层,由 * 层调整为 * 层,建筑高度由 * . * m调整为 * . * m。建筑面积由 * 3. * ㎡调整为 * 0. * ㎡(减少 * .4㎡)。计容面积由 * 4. * ㎡调整为 * 8. * ㎡(减少 * .8㎡)。
( * )5号楼 * 单元层数减少1层,由 * 层调整为 * 层,建筑高度由 * . * m调整为 * . * m。 (略) 部往西南侧外扩约1.2m,局部往东北侧外扩约2. * m至4. * m,东南侧内缩2. * m。5号楼 * 单 (略) 部往西南侧外扩约2. * m至5. * m,东北侧按建筑退距设置轮廓,西北侧往外扩2. * m。5号楼计容面积由 * 4.4㎡调整为 * 3.4㎡(增加 * ㎡)。
( * )将6#楼商业裙房 (略) 部内缩,调整后6#楼计容建筑面积减少3.2㎡。
( * )居民健身 (略) 由架空层中设置 * . * ㎡,室外设置 * . * ㎡调整为架空层中设置 * . * ㎡,室外设置 * . * ㎡。
综上,项目3号楼及5号楼 * 单元降层减少的建筑面积,通过5号楼整体建筑轮廓外扩补足,本次调整后项目总计容面积维持不变。
* 、公示地点
( * ) (略) (略) 规划公示栏( (略) 市锦春路和金洲路交叉口)。
( * )江宸 (略) 。
( * ) (略) (略) 网站(http:/ *** )。
( * ) (略) (略) 公示栏( (略) 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在 * 日起(共 * 个工作日)发行的《 (略) 日报》《 (略) 晚报》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因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 * 日- * 月 * 日)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 ,邮寄地址: (略) 市 (略) 区玉洞大道 * (略) A座7楼 (略) (略) ,邮编: *** )。
特此公示
(略)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