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证土地开发利用安全, (略) 自然资 (略) (略) 国 (略) 委托我单位开展了土壤污染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概况:512002006002GB00553号地块位于 (略) (略) 迎宾大道东侧(中心坐标:东经104.#°,北纬30.#°),占地面积:#.65m2。项目地块历 (略) (略) 宝莲街道钟山村5组、2组农用地。 (略) 自然资 (略) 出具的《#GB#地块规划条件》(资市自然资规条〔2024〕字015号)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201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属于居住用地中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调查情况:通过查阅历史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可知:项目地块最早历史用途为农用地、鱼塘。农用地主要种植蔬菜、果树,农用地未使用除草剂、农药、化肥、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池塘主要用于养鱼;至今未变。项目地块历史上无规模化养殖场,不涉及工业活动;无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储存与输送;无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涉及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内及邻近地块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客土;地 (略) 域不饮用地下水。地块500m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 (略) 、农用地、地表水;地块周边500m范围不存在生产型工业企业。
地块内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和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表明地块原有历史活动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未受到污染。
主要结论: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用地质量要求,地块调查活动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使用。
项目概况:512002006002GB00553号地块位于 (略) (略) 迎宾大道东侧(中心坐标:东经104.#°,北纬30.#°),占地面积:#.65m2。项目地块历 (略) (略) 宝莲街道钟山村5组、2组农用地。 (略) 自然资 (略) 出具的《#GB#地块规划条件》(资市自然资规条〔2024〕字015号)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201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属于居住用地中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调查情况:通过查阅历史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可知:项目地块最早历史用途为农用地、鱼塘。农用地主要种植蔬菜、果树,农用地未使用除草剂、农药、化肥、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池塘主要用于养鱼;至今未变。项目地块历史上无规模化养殖场,不涉及工业活动;无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储存与输送;无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涉及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内及邻近地块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客土;地 (略) 域不饮用地下水。地块500m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 (略) 、农用地、地表水;地块周边500m范围不存在生产型工业企业。
地块内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和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表明地块原有历史活动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未受到污染。
主要结论: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用地质量要求,地块调查活动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