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受委托, (略) 对新 (略) 行政事务中心10套商 (略) 置拍卖,本场拍卖会共计10个拍卖标的。
一、拍卖地点: (略) (http://**)
二、拍卖时间:2025年9月25日10:00开始至竞价结束。此时间为最后一期披露截止后预计拍卖时间,实际拍卖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描述请详细阅读第三条中的“举例说明”。
三、 (略) 竞买登记时间:每期5个工作日,以产权交易所公告登记时间为准。http://**。如当期披露信息之日内未征集到买受人,则按5个工作日为期继续延展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为止,最后一期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如在此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当期披露截止日的第二个工作日的10:00为拍卖时间。(举例说明:如本期披露时间为2024年10月21-2024年10月25日,本期没有意向受让方,则自动延展披露5个工作日,即新一期披露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日,如在新一期披露时间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拍卖时间即为2024年11月4日10:00)
四、预展时间:每期披露期间内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标的具体情况及瑕疵请竞买人务必前往标的展示地点查看。请各位报名竞买人 (略) 并在产权交易所上传资质资料,否则委托人能否允许勘验标的,拍卖人无法承诺。
因标的勘验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勘验期间,意向受让方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必须遵守转让方安全要求,否则转让方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具体实施时,按转让方规定执行。
五、预展地点:新疆维吾 (略) (略) 克 (略) (略) 、 (略) 、 (略) 、 (略)
(现场勘验联系电话):*\ 0432-*
六、参拍标的:
详见附件
七、委托人要求:
1.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石油列入黑名单。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本项目单个转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3.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项目标的物资各项受让要求。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及转让方要求,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转让方、拍卖机构、新疆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其拍卖/履约保证金,如造成转让方、新疆产权交易所、拍卖机构损失,受让方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5. 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意向受让方获得《成交确认书》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日内,受让方须先向拍卖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服务费,待转让方履行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受让方自接到转让方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以上费用如不交纳,则保证金不能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同时还须承担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拍卖保 (略) 罚。
7. 标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产生的所有费税,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8.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此次转让房产存在对外租赁状态的,租赁合同至2024年12月31日止,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此次转让的房产有租赁合同未到期且转让方已收取房屋租金的,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转让方将已收取的房屋租金(按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日期至租赁期限到期之日核计房屋租金)退给受让方。若原承租方受让,对已交纳的租金按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日期至租赁期限到期之日核计房屋租金返还。
(3)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房产和土地产权性质、标的瑕疵的相关情况,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过户及土地变更登记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实地考察标的房产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拍卖机构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4)意向受让方须对本次标的资产进行现场验勘,报名前须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拍卖确认书》及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现场踏勘确认书》《拍卖确认书》可在新疆产 (略) 站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中自行下载。
(5)未参加转让方组织现场勘验的意向受让方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后,按新疆产权交易所及拍卖机构要求提交资料,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方具备竞买权限。
八、相关重要事项:意向受让方应同时在产权 (略) (略) 登记报名,参加标的现场勘验。在产权 (略) 站下载填写《现场踏勘确认单》并需意向受让方签字、加盖公章或按手印,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对实物核对无误后,现场确认《现场踏勘确认单》,否则视为未参加标的勘验及未对现场标的认可,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勘验过后,意向受让方在产权 (略) 站报名时须上传《现场踏勘确认单》、《拍卖确认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必须在产权交易机构报名成功后, (略) 竞拍资格。详见产权 (略) 站
保证金:
详见附件
由产权交易机构统一收取。
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货款、机构服务费并确认拍卖人收到拍卖佣金后将全额货款汇至转让方指定帐户。以上如不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慎重考虑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将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成本变化、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考虑在内后,自行判断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本项目拍卖视为意向受让方拍卖意愿表达真实且能够承担拍卖行为带来的各种风险,否则,转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作为惩戒。其他要求详见《网拍须知规则》。
本项目相关附件材料以产权 (略) 站内容下载为准。
起拍价:
详见附件
新 (略) 行政事务中心能向满足条件的买受人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受让方费用相关提示:
1、拍卖佣金:拍卖人按照拍卖成交总价的3%收取拍卖佣金。佣金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 (略) 。拍卖佣金按拍卖标的预估数量为基础进行计算收取,不进行调整,不退不补。
2、交易价款汇至产权交易机构。
3、产权交易机构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另外收取服务费用。
4、竞拍成功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