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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7年佛山地铁机动车辆保险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JTJSBX-2024-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略)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
2027年佛山地铁机动车辆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元,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保险购买目的:为应对运营总部使用车辆期间突发情况所造成的
损失风险,以控制相关损失对总部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7年佛山地铁机动车辆保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2027年佛山地铁机动车辆保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或中心分支机构,须
持有总公司出具的独家授权书( (略) (略) 只能有一家
参加投标), (略) (略) 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
2、资质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
《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车辆保险)。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投
标的,需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同时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
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
人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
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按最新政策文件已进行更换,以最
新版证件为准。)
2.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关于同意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的批复
文件。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本项目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
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 (略) 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
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4、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五年(自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担过至少1
项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车辆保险(包含交强险、车船税及商业险
)业绩。)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
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
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
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
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
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
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
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双
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
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
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
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信誉要求
5.1
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
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
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
产被冻结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
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
所指的“处罚”范畴)
5.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
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
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
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
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
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
;“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
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4
(略) (略) 《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
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
6.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详见《比选公告》中“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0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将获取文件资料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jia
*@*26.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完成登记确认后将向供应商
发出项目相关资料。(详见《比选公告》中“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南海区桂城街 (略) 4号中盛国际810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南海区桂城街 (略) 4号中盛国际810会议室
七、其他
1.保险购买目的:为应对运营总部使用车辆期间突发情况所造成的损失风险,
以控制相关损失对总部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2.保险类型:车辆保险
3.资金来源:运营资金
4.服务期限:保险开始日期:2024年7月20日0时;
保险结束日期:2027年7月19日24时。
保险期限具体时间点以*方通知之日为准。
5.投保范围:最终以实际提供的投保车辆清单为准。
6.采购最高投标限价:100%(投标折率等同于自主定价系数1.0)。(本项目自
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为[0.5-1.0],超出此范围将导致投标无效。)
注:
①商业车险保费改革方案,商业险保费计算公式为: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
险保费/(1-
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定价系数。其中基准纯
风险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数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执
行,各成交供应商一致收费;自主定价系数由各供应商自主报价(商业车险自
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为[0.5-1.5],本项目拟定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为0.5-
1.0)。(自主定价系数须转换成百分比形式,例如:1.0转换为100%;0.5转换
为50%。)
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的收取按国家规定执行。
(详见《比选公告》中“三项目概况”)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略) 纪检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禅城 (略) 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 系 人:李玲玲
电 话:0757-*
电子邮件:*@*metro.net
比选公告
佛 山 市 地 铁 运 营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采 购 人 ” ) 对 2024-
2027年佛山地铁机动车辆保险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
应。
一、项目名称:2024-2027年佛山地铁机动车辆保险项目
二、项目地点: (略) ?
三、项目概况:
1.保险购买目的:为应对运营总部使用车辆期间突发情况所造成的损失风险,以控制
相关损失对总部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2.保险类型:车辆保险
3.资金来源:运营资金
4.服务期限:保险开始日期:2024年7月20日0时;
保险结束日期:2027年7月19日24时。
保险期限具体时间点以*方通知之日为准。
5.投保范围:最终以实际提供的投保车辆清单为准。
6.采购最高投标限价:100%(投标折率等同于自主定价系数1.0)。(本项目自主
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为[0.5-1.0],超出此范围将导致投标无效。)
注:
①商业车险保费改革方案,商业险保费计算公式为: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
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定价系数。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无赔款优
待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数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执行,各成交供应商一致收费;自主定价系
数由各供应商自主报价(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为[0.5-
1.5],本项目拟定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为0.5-
1.0)。(自主定价系数须转换成百分比形式,例如:1.0转换为100%;0.5转换为50%。)
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的收取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或中心分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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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 (略) 出具的独家授权书( (略) (略) 只能有一家
参加投标), (略) (略) 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
2、资质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
司法人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车辆保险)。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有
效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有效的《保险许
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
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按最新政策文件已进行更换,以最新版证件为准。)
2.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关于同意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的批复文件。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本项目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本项目响应。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
②控股是指: (略) 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五年(自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
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车辆保险(包含交强险、车船税及商业险)业绩。
)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
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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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
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
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双方盖章
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
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双方盖章签
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
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
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信誉要求
5.1
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
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
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影响其对本
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
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
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5.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
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
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
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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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
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
款时间为准)
5.4
(略) (略) 《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
,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
投标。
5.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收到邀请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通过以下列方式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6月26日9时至2024年7月2日17时(工作日上午9:00-
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①线上获取:供应商将获取文件资料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6
.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完成登记确认后将向供应商发出项目相关资料。
②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以现金或支付宝形式收取,售后不退。
③联系电话:0757-*,罗工。
注:不缴纳比选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3、获取文件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略) 或中心分支机构, (略) 出具
的独家授权书( (略) (略) 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分公司或
中心支 (略) 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
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车辆保险)。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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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
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
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按最新政策文件已进行更换,以最新版证件为准。
)
③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关于同意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的批复文件。
④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须向采购人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申请获取文件资料之日起确保向采购人提
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手机、邮箱)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
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供应商并保证采购人能及时收到反馈信息
,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响应文件必须在下述时间之前送达下列地点,采购人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价: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7月9日9:00~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9日9: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及开启响应文件地点: (略) 南海区桂城街 (略) 4号中盛国际
810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 (略) (http://bulletin
.cebpubservice.com/)以及江苏交通 (略) 网(http://**
com/news.asp?id=26)等法定媒体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中国招标投标
(略) 网站发布的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禅城 (略) 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李玲玲、柯冠杰
11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交通 (略)
地址: (略) 越 (略) 83号广 (略) 大厦22楼
联系人:罗工 电话:0757-*
电子邮箱:*@*26.com
附件:获取比选文件情况登记表
江苏交通 (略)
2024年6月25日
12
附件:获取比选文件情况登记表
获取比选文件情况登记表
项目编号:JTJSBX-2024-01
时 间:2024年6月26日9时至2024年7月2日17时(工作日上午9:00-
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2024-2027年佛山地铁机动车辆保险项目
供应商名称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备 注
固定电话
传 真
登记日期
2024- -
如需开发票(普票),请在此处填写相关信息。
开户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账号:
开户银行:
单位地址:
电话:
13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供应商名称 | |||
授权委托人 | 固定电话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登记日期 | 2024- - | |
联系地址 | |||
备 注 | 如需开发票(普票),请在此处填写相关信息。开户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账号:开户银行:单位地址:电话: |
(招标编号:JTJSBX-2024-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略)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
2027年佛山地铁机动车辆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元,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保险购买目的:为应对运营总部使用车辆期间突发情况所造成的
损失风险,以控制相关损失对总部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7年佛山地铁机动车辆保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2027年佛山地铁机动车辆保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或中心分支机构,须
持有总公司出具的独家授权书( (略) (略) 只能有一家
参加投标), (略) (略) 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
2、资质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
《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车辆保险)。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投
标的,需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同时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
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
人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
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按最新政策文件已进行更换,以最
新版证件为准。)
2.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关于同意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的批复
文件。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本项目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
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 (略) 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
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4、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五年(自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担过至少1
项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车辆保险(包含交强险、车船税及商业险
)业绩。)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
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
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
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
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
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
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
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双
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
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
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
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信誉要求
5.1
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
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
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
产被冻结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
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
所指的“处罚”范畴)
5.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
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
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
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
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
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
;“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
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4
(略) (略) 《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
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
6.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详见《比选公告》中“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0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将获取文件资料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jia
*@*26.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完成登记确认后将向供应商
发出项目相关资料。(详见《比选公告》中“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南海区桂城街 (略) 4号中盛国际810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南海区桂城街 (略) 4号中盛国际810会议室
七、其他
1.保险购买目的:为应对运营总部使用车辆期间突发情况所造成的损失风险,
以控制相关损失对总部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2.保险类型:车辆保险
3.资金来源:运营资金
4.服务期限:保险开始日期:2024年7月20日0时;
保险结束日期:2027年7月19日24时。
保险期限具体时间点以*方通知之日为准。
5.投保范围:最终以实际提供的投保车辆清单为准。
6.采购最高投标限价:100%(投标折率等同于自主定价系数1.0)。(本项目自
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为[0.5-1.0],超出此范围将导致投标无效。)
注:
①商业车险保费改革方案,商业险保费计算公式为: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
险保费/(1-
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定价系数。其中基准纯
风险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数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执
行,各成交供应商一致收费;自主定价系数由各供应商自主报价(商业车险自
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为[0.5-1.5],本项目拟定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为0.5-
1.0)。(自主定价系数须转换成百分比形式,例如:1.0转换为100%;0.5转换
为50%。)
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的收取按国家规定执行。
(详见《比选公告》中“三项目概况”)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略) 纪检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禅城 (略) 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 系 人:李玲玲
电 话:0757-*
电子邮件:*@*metro.net
比选公告
佛 山 市 地 铁 运 营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采 购 人 ” ) 对 2024-
2027年佛山地铁机动车辆保险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
应。
一、项目名称:2024-2027年佛山地铁机动车辆保险项目
二、项目地点: (略) ?
三、项目概况:
1.保险购买目的:为应对运营总部使用车辆期间突发情况所造成的损失风险,以控制
相关损失对总部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2.保险类型:车辆保险
3.资金来源:运营资金
4.服务期限:保险开始日期:2024年7月20日0时;
保险结束日期:2027年7月19日24时。
保险期限具体时间点以*方通知之日为准。
5.投保范围:最终以实际提供的投保车辆清单为准。
6.采购最高投标限价:100%(投标折率等同于自主定价系数1.0)。(本项目自主
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为[0.5-1.0],超出此范围将导致投标无效。)
注:
①商业车险保费改革方案,商业险保费计算公式为: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
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定价系数。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无赔款优
待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数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执行,各成交供应商一致收费;自主定价系
数由各供应商自主报价(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为[0.5-
1.5],本项目拟定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为0.5-
1.0)。(自主定价系数须转换成百分比形式,例如:1.0转换为100%;0.5转换为50%。)
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的收取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或中心分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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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 (略) 出具的独家授权书( (略) (略) 只能有一家
参加投标), (略) (略) 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
2、资质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
司法人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车辆保险)。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有
效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有效的《保险许
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
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按最新政策文件已进行更换,以最新版证件为准。)
2.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关于同意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的批复文件。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本项目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本项目响应。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
②控股是指: (略) 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五年(自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
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车辆保险(包含交强险、车船税及商业险)业绩。
)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
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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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
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
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双方盖章
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
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双方盖章签
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
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
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信誉要求
5.1
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
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
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影响其对本
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
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
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5.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
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
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
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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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
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
款时间为准)
5.4
(略) (略) 《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
,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
投标。
5.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收到邀请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通过以下列方式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6月26日9时至2024年7月2日17时(工作日上午9:00-
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①线上获取:供应商将获取文件资料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6
.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完成登记确认后将向供应商发出项目相关资料。
②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以现金或支付宝形式收取,售后不退。
③联系电话:0757-*,罗工。
注:不缴纳比选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3、获取文件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略) 或中心分支机构, (略) 出具
的独家授权书( (略) (略) 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分公司或
中心支 (略) 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
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车辆保险)。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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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
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
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按最新政策文件已进行更换,以最新版证件为准。
)
③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关于同意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的批复文件。
④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须向采购人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申请获取文件资料之日起确保向采购人提
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手机、邮箱)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
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供应商并保证采购人能及时收到反馈信息
,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响应文件必须在下述时间之前送达下列地点,采购人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价: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7月9日9:00~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9日9: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及开启响应文件地点: (略) 南海区桂城街 (略) 4号中盛国际
810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 (略) (http://bulletin
.cebpubservice.com/)以及江苏交通 (略) 网(http://**
com/news.asp?id=26)等法定媒体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中国招标投标
(略) 网站发布的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禅城 (略) 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李玲玲、柯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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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交通 (略)
地址: (略) 越 (略) 83号广 (略) 大厦22楼
联系人:罗工 电话:0757-*
电子邮箱:*@*26.com
附件:获取比选文件情况登记表
江苏交通 (略)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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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获取比选文件情况登记表
获取比选文件情况登记表
项目编号:JTJSBX-2024-01
时 间:2024年6月26日9时至2024年7月2日17时(工作日上午9:00-
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2024-2027年佛山地铁机动车辆保险项目
供应商名称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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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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