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榆林展览馆展陈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榆政文旅字〔2023〕22号)收悉。 (略) 人民政府2021年第35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三馆” (略) 重大公共文化设施, (略) 人民共同关注的公共文化建筑,是能够全方位、多角度 (略) (略) 会客厅。为确保展陈各项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原则同意你局所报榆林展览馆展陈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 (略) 高新区明珠大道以西、沙河路以南、长兴路商业综合体以北。本项目展陈工程总布展面积21851平方米,其中:展陈面积19141平方米(含序厅2341平方米)、临时展厅及其他功能用房2710平米,包括基础装修工程(展陈装修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其他附属钢结构工程),陈列布展工程(展柜展板、艺术品及场景复原),专业灯光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多媒体系统工程(硬件、软件、系统集成、影像制作)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8871.31万元。 (略) 级财政筹措解决。
四、市文旅局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五、接此批复后,请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榆政发〔2019〕27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两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该批复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