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 (略) ”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项目地点:庐江县
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15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项目概况: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庐江县“ (略) ”建设实施方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略) “ (略)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23〕4号)要求,一 (略) (略) 建设目标和建设指标,研判庐江县重点关注的目标和指标工作;二是通过对庐江县固体废物管理现状的整理统计,建立数据模型,科学合理设置“ (略) ”指标体系,从工业、农业、建筑业、生活领域各源头,结合实际情况与政府部门意见,确定各领域阶段目标值,且目标值具有可达性;三是建立任务清单,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确保工程项目稳定实施。明确各项任务工作内容、预期目标、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等;明确各工程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完成时限、资金投入、建设主体、责任单位。四是按时完成方案编制,通过专家评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通过,由庐江县政府发布《庐江县“ (略) ”建设实施方案》。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人:
(1)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格式自拟,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并附企业相关证书复印件(盖章);报价函须密封(封口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按照本条要求密封和投递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17时30分。
2.地点: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2楼211办公室。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3年6月16日9时。
2.谈判地点: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3 楼 325会议室。
六、参与投标单位
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愿意响应采购的单位,请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供投标文件,包括报价单、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业绩合同证明、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密封处理。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略) 庐江县沙溪路128号
联系人:杨志生 电话:*
(略) 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