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2024 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壮大乡村人才队*,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7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 (略) 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 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
20 (略) 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73号)有关要求,为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 (略)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略)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学、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和提升综合素质素养3个方面,着力推进高素质农民队*建设。全市全年须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粮油稳产保供主题培育任务分解(见附件1、2)的要求,完成相应的班次开设和培育人数。
(一)重点提高技术技能水平。支撑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优先开展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训。联合种植管理部门准确遴选培训对象,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服务粮油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粮油农产品的加工工艺、植保防治、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农机设备操作等相关技术服务培训。
(二)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等,分领域、分产业、分层级开展系统培育,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三)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全面开设综合素质素养课程,突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千万工程、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三、专项行动
服务“三农”领域重大任务,组织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及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4个专项行动。
(一)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
1.水稻单产提升培训。 (略) 、宾阳县、马山县、西乡塘区和武鸣区开展水稻单产提质增效专项培训,助力水稻扩面增产。
2.大豆单产提升培训。在宾阳县和武鸣区开展加强大豆生产关键技术培训,在适宜区域继续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培训。
3.玉米单产提升培训。 (略) 和马山县开展玉米高产增产技术模式应用和技术技能培训。
4.油菜产业发展培训。在邕宁区和良庆区开展围绕油菜种植及加工关键技术培训。
5.豇豆质量安全控制培训。在市本级组织豇豆种植户开展豇豆质量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6.农机手培训。在市本级、宾阳县、江南区和武鸣区开展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群体的农业机械化作业技术培训。
7.“菜篮子”产品生产技术培训。加强蔬菜、瓜果、糖料、茶叶、中药等园艺作物和热作等领域技术培训。韭菜主产区应加强韭菜绿色高效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抓好畜牧、家禽、水产品等养殖关键技术培训。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
1.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培育。在市本级、上林县、马山县和隆安县开展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培育,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对象,开展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相关产业岗位所需人才,通过订单式组班、定制式培训、师傅带徒弟等方式组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带动脱贫群众致富增收。鼓励采取订单式培养、工匠带培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行动。
1.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举办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活动),各市辖区不少于2个(次),各县(市、区)不少于6个(次)。以行政村为单位,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时长不超过1天。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农民丰收奖、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普通话推广、农村残疾人帮扶、防灾减灾应急性培训等益农活动协同开展,围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相关内容开展,普及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农村移风易俗、农耕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内容,培育文明乡风。活动所在村应设置1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2.高素质农民科普服务。坚持协同融合、创新发展、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为高素质农民提供优质科普服务。鼓励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积极建设“三农”类科普教育基地, (略) 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合作对接等措施。
3.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支持农民提升学历层次,依托农广校、 (略) 校探索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
(1)开展高素质农民中职学历教育。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45号)要求,继续面向高素质农民开展免费中等职业教育,2 (略) (略) 、宾阳县和武鸣区招生培养200人,承担中职学历教育任务的县(市、区)应主动衔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设计、师资选用及跟踪服务形式等环节应满足中职学历教学大纲学分要求。
(2)组织动员参加高职教育。动员有学历提升需求的高素质农 (略) 校。联合具有适合条件的高校和项目县探索共建高素质农民培训—中职—高职(大专)教育贯通培养的有效模式和工作机制。
四、资金管理与使用
(一)强化资金监管
依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制定本地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拨付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补助标准
1.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带头人等培训标准为人均3600元以内。
2.专业生产型高素质农民、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及豇豆质量安全专题等培训标准为人均1200元以内。
3.农机手、渔民等职业就业技能培训,市级培训班培训标准为人均2000元以内,县级培训班培训标准为人均1500元以内。
4.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等培训标准为人均5000元以内。
5.高素质女农民、兵支书、青年农民、农民讲师等培训标准,区内不超过400元/人·天,区外不超过550元/人·天。
(三)开支范围
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开支规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及培训机构(含培训基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全过程的支出。
1.工作支出:培训需求调研、招生发动、学员遴选、档案管理、项目验收、资料印刷、跟踪服务、宣传推广、培训基地建设、培训管理服务等方面支出。
2.教学支出:购买(编制)文字和影像教材、教辅资料等;授课教师课时费、实训指导费、参观讲解费、交通费、食宿费等;教学培训(实践实训)耗材(设备)开支、场地租用费等;组织学员考试考核开支;在线培训、在线信息技术支持等信息化教学等相关费用,包括在线教学课程制作、线上学台技术运营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
3.学员支出:学员食宿费、学均出勤率达85%的得5分,每少10%扣0.5分,扣完为止。学员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每少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考勤表、现场图片
2-5课堂
教学
5
培训班现场打出高素质农民文字标识,1分;安排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2分;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符合成人教育规律,增强培训吸引力,2分。
相关总结报告、宣传报道、现场影像资料、课程表
2-6实训实践
3
每期培训班至少组 (略) 或本县(市、区)以外地区开展实践观摩教学,1分;围绕当地主导和特色优势产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现代农业园区等建立合作关系,建设或合作使用具备培训教室或实训场地的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等),2分。
文件、基地介绍、课程表、现场图片
2-7线上
学台介绍、线上学习记录佐证、线上教辅人员名单
2培育实施
45分
2-8规范
管理
3
培训班配有专职班主任,负责培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工作,2分;规范培训过程管理,建立班级、学员、教学、档案等管理制度或规范,1分。
现场照片、培训过程记录、培训管理制度
2-9学员
评价
8
训后组织开展农民满意度在线评价,在线评价率不低于90%,5分;农民综合满意度不低于90%,3分。效果评价(考核验收)单位或专家组进行效果抽查,每班随机抽取不少于10%的学员进行电话回访满意度调查,每反馈不满意意见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在线评价情况截图
2- (略)
2
建立微信群,培训期间学员进入微信群达到90%以上,促进学员交流互动,2分,少1个扣0.1分,扣完为止。
相关图文材料
3跟踪服务
15分
3-1跟踪
要求
12
培训结束1年内,对不少于50%的培育学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跟踪指导,跟踪学员产业发展情况,提供技术指导、政策对接等服务,其中现场指导不少于1次,10分,每减少10%的培育学员,扣1分。具有完整跟踪服务记录材料,2分。
跟踪服务记录、现场图片、宣传报道
3-2组建
服务团队
3
制定专门跟踪服务计划方案,1分;针对不同培育类型、不同培训班主题,分别组建由班主任、产业技术专家、乡土专家组成的跟踪服务团队,2分。
跟踪服务计划、跟踪服务团队成员名单、现场图片
4培训效果
20分
4-1任务完成
7
按合同协议规定时间完成,2分;按合同协议完成培育人数,3分;按培训计划要求的主题、类型、学时等内容完成培训任务,2分。未按照要求完成有关任务的酌情扣分,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不扣分。
文件、图片等档案材料
4-2宣传推广
3
在本级行政 (略) 站刊发相关报道,每篇0.5分,在中央或 (略) 刊发,每篇1分;在当地报纸、杂志、广播、 (略) 发布培训工作相关报道,每篇/次1分,在中 (略) 发布,每篇2分。
文件、截图、出版物等证明材料等
4培训效果
20分
4-3档案台账管理
10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有关要求及当年培训组织实施实际情况,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学员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5分;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入库,包括培育对象、培训师资、培训机构、培训班信息及课程、教学评价等,5分。
文件、图片等档案材料
5工作加分
10分
5-1工作
创新
2
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在对象遴选、培训实施、跟踪服务等方面有重要的创新或明显的特色,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做法,加2分;
总结文稿、出版物、佐证图片
5-2示范
带动
3
培育学员带领周边农户20户或50人成立或经营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每有1项加1分;培育学员成为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领办创办者的,每有1项加1分。
相关证明材料
5-3品牌
发展
3
培育学员带领周边农户创建农产品品牌的,每有1项加1分;培育学员创建的农产品品牌在县级及以上农产品品牌评选中获得表彰奖励的,每有1项加1分。
相关证明材料
5-4社会影响
4
获党委政府领导批示、专门讲话或参加活动,加1分;培育 (略) 级以上会议、活动中作为典型经验进行交流,加1分;培育学员获得县级及以上各类表彰奖励的,每有1人加1分;基地建设或相关科研成果获得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每有1项加1分。
讲话稿、文件、佐证图片
5-5农民
欢迎
2
获得培育对象明确感谢或表扬,每次加1分。
感谢信、锦旗、宣传报道
5-6扶持发展
4
指导创建农民协会、联合会、创业联盟等组织,加2分;组织举办政策项目推介、金融信贷、科普活动和农村电商等延伸服务活动,加2分。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技术技能培训、展览展示、农交农博会等活动的,加2分。
相关证明材料或宣传报道
5工作加分
10分
5-7培训
职教衔接
3
举办农民培训与学历教育、职业教育衔接培训班,加3分。
文件、方案、现场图片、宣传报道
5-8政策
对接
3
本年度帮助培育学员成功对接产业发展、金融信贷、人才激励等扶持政策不少于10人次,3分。
相关证明材料
一票否决
经查实存在:1.违规违纪违法行为;2.群众举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且影响较大的;3.有造假行为的;4.出现性质恶劣、影响较大,严重损害培育项目社会形象的;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不合格。
文件、公告、图片、新闻报道
总评分
评分达90分,方可通过考核。
附件4
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归集档案清单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1 | 业务基本 资料 | 1- (略) 、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项目批复、实施方案、扶持政策、工作通知等相关文件。 |
1- (略) 、县(市、区)培训项目招投标文件(或委托培训合同)。 | ||
1-3需求调研图文资料,包含过程记录、问卷、分析报告等。 | ||
1-4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办法、培训手册、年度工作总结及项目评价验收等资料。 | ||
1-5 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明细及凭证等相关文件。 | ||
1-6 其他相关工作佐证图文资料。 | ||
2 | 培训资料 | 2-1学员参训签到表、出勤记录,授课师资和组织管理人员签到表。 |
2-2培育对象信息表,包含培育对象身份、产业等信息。 | ||
2-3培训机构(单位)、实训实践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等信息表或简介,包含教学场所、配套设施设备、荣誉奖项、业务履历等佐证图文材料。 | ||
2-4培训师资信息表,包含师资身份、教学资质等信息。 | ||
2 | 培训资料 | 2-5培训物资签领表,包含结业证、培训手册、教材及其他各类培训资料。 |
2-6开设线上学习 (略) 介绍、服务采购、课程安排、学情监测统计等佐证图文资料。 | ||
2-7培训记录影音图文资料(含开班、结业、理论课、实训实践、能力拓展、 (略) 等),教学内容记录表、培训日程记录表等。 | ||
2-8培训评价佐证图文资料,包含评价率、满意度、表扬信等。 | ||
2-9培训选用教材、授课教案或课件(讲义)的佐证图片及意识形态审查表。 | ||
2-10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遴选建设、扶持政策、运行成效等相关图文资料。 | ||
2-11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培训记录、评价情况及其他培训相关内容截图。 | ||
3 | 跟踪服务 资料 | 3-1跟踪服务工作计划或方案,跟踪服务记录表。 |
3-2 跟踪服务成效佐证材料,包含相关文件证书、协议合同、业绩成效、活动现场影音图片等。 | ||
3-3宣传推介佐证图文资料,包含电视、报刊、网站、书籍等媒体播报等。 | ||
3-4优秀学员档案,包含优秀学员名册、荣誉奖项、产业发展、带头致富成效等。 |
附件5
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培训类型 | 总学时 |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 授课形式所占课时比例 | |||
综合素养课程 | 专业技能课程 | 能力拓展课程 | 实习实训 | 线上学习 | ||
经营管理型 | ≧120 | ≧20% | ≧60% | ≧20% | ≧总学时的1/3 | ≦30% |
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 | ≧40 | ≧10% | ≧80% | ≧10% | ≧总学时的2/3 | —— |
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 | ≧150 | ≧20% | ≧60% | ≧20% | ≧总学时的1/3 | ≦30% |
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带头人 | ≧120 | ≧20% | ≧60% | ≧20% | ≧总学时的1/3 | ≦30% |
高素质女农民、兵支书、青年农民 | ≧40 | ≧10% | ≧80% | ≧10% | ≧总学时的1/3 | —— |
农机手、渔民 | ≧40 | ≧10% | ≧80% | ≧10% | ≧总学时的2/3 | —— |
注:1.45分钟授课加15分钟休息为1学时,上午、下午均不超过4个学时,晚上不超过2个学时。
2.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由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为本级开展的培训班讲授第一课。
3.综合素养课必须包括当年中央1号文件、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