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相关单位的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3月1日12:00, (略) 银都大酒店会议室公开拍卖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环中路1号房地产(沙依巴克区西环高架路和克拉玛依西街交界处)15年经营租赁权。一、起拍价:*元;保证金:500万元[本次拍卖为拍卖标的物15年的租赁经营权(含1年装修期,装修期免租赁费),起拍价即为保留价,拍卖成交价即为首年度租金额,以后年度租金上下浮动不超过10%,具体在合同中约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二、预展地点: (略) 沙依巴克区西环中路1号;联系人:袁经理、蒋经理、童经理;电话:*、*、*。三、拍卖规则:1.本次拍卖会采用“现场+网络同步拍卖”的方式;2.现场拍卖会地址: (略) 银都大酒店会议室;3.网络拍卖平台:中拍平台(http://**);4.网络预先在线竞价时间:2024年2月29日12:00至3月1日12:00;5.“网络+现场同步拍卖”时间:2024年3月1日12:00;6.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11:00。四、租赁要求:1.竞买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须为酒店经营主体的实际控股人;2.买受人须对整栋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三星级宾馆装修标准装修(须挂三星级宾馆标识牌),装修不得改变和影响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3.买受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图纸须经委托人同意,且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装修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装修期不得超过一年,装修期内免租金;4.买受人在竞得标的物经营租赁权后,须缴纳300万元装修保证金,由委托人保管;装修期满,装修符合三星级酒店标准,标的物挂三星级宾馆标识牌,委托人检验合格且无其他违约事项,可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5.本次拍卖为拍卖标的物15年的租赁经营权(含装修期),租金年付,先付后用,具体每年租金支付额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15年租赁经营权总额不超过首年度成交价×14年的总额;6.竞买人中标后,即为买受人,该标的物租赁经营期内所涉及双方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一方承担;如需委托人开具发票的,买受人需先将税款支付至委托人账户;7.买受人经营期间,不得将租赁经营权转让、转借给第三人,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产;8.租赁合同期满,买受人所投入的装修连同房屋内所有资产无偿移交委托方,委托人无须向买受人支付任何补偿金;买受人不得破坏、损坏装修现状及房屋内资产;9.委托人其他要求:(1)买受人须在该标的一楼大厅窗口位置无偿预留一间商务办公室(用于销售泽普县农副产品);(2)无偿在一楼大厅预留一面墙壁(用于推介泽普县农副产品、文化旅游等);(3)在10层无偿预留5间办公室供泽普县驻乌鲁木齐流动人口办公室工作人员使用;(4)泽普县公务人员出差至乌鲁木齐,如须住宿,须预留房间(提前预约);(5)持泽普县身份证入住享受优惠;10.其他未尽事宜以成交后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11.若有其他未尽事宜或想了 (略) 咨询。
新 (略)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