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虎山镇虎 (略) 场三年租赁管理权
拍卖公告
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12月05日9: (略) (略) 虎山镇开标室(虎山镇创新创业中心二楼)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位于虎山铺村村东, (略) 以北,面积约10亩,租期三年,租金一年一交,起拍价为*元/年,竞买保证金为*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样。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全额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期满时无违约情况,无息退回。且买受人须在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成交款。若由于自身原因经营不善,承包费概不退还,承包租赁期间,不得转让。
3、租赁管理期间,该土地只 (略) 场,买受人须守法经营,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符合虎山镇政府统一规划和委托人管理,不得在场地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经营过程中须无偿配合委托人精细化管理并达到环保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
4、拍卖成交后,市场用水用电问题,可向村委协调解决。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负责承担:市场设施维护管理、水电检修、市场监管涉及的各种标志牌匾、经营及停车秩序、市场氛围营造、三防防控、食品安全、防火防盗、突 (略) 置、监督经营相关手续办理、水电费缴纳、税费收取等各项工作及费用等;且买受人 (略) 场 (略) 的环境卫生和垃圾清运。
6、买受人在租赁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所有税费、水电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承包方不得擅自以所成交标的财产进行抵押或担保; (略) 场若因摊位费而产生的经济纠纷或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和承担。
7、租赁管理期间,未经村委及相关政府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严禁私自向外拉土卖土。
8、租赁管理期间,如遇政府征地、镇村使用或其他非人为不可抗力等情况,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当年实际租赁日结算,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
9、其他具体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请在报名前自行咨询虎山镇虎山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高书记 *)。
四、竞买手续办理:
1、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须在2024年12月04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准)将竞买保证金*元以网银转账方式(禁止使用现金转入账户)缴至 (略) 指定账户(开户行: (略) 岚山官山支行,户名: (略) ,账号:*254),转账时须注明项目名称“虎 (略) 场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缴纳人必须与报名竞买人名称一致,未按以上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2、竞买人请于拍卖会当日2024年12月05日9:30前,携带报名材料及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略) 虎山镇分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3、报名所需材料:(1)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3)银行出具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金泰园沿街
(略)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