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郓城县清源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郓城县清源加油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郓城县武安镇政府北200米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郓城县清源加油站项目位于 (略) 郓城县经济开发区*庙村西10 (略) 南,属于新建项目,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加油机4台(汽油枪10个、柴油枪4个)、汽油储罐4个、汽油储罐1个、营业室1座、加油棚1座及配套环保设备的建设,职工4人,实行二班制,年运行365d。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7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