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将本次评价内容做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龙泉村和牛养殖项目
2、选址:黑龙江省拜泉县龙泉镇龙泉村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设内容及规模:养殖肉牛1080头/年,建设配套牛舍、饲料制备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拜泉县龙泉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452-#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黑龙江鹤达生态 (略)
联系方式:#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表见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表提交的方式和途径为:
1、可邮寄至建设单位,地址:拜泉县龙泉镇人民政府
2、可发送至建设单位公开邮箱:*@*q.com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