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建筑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服务安全等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细化为简单易懂、可操作性较强的《 (略) 养老机构安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略) 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协助编制《规范》,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要求,现予以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指定邮箱(*@*q.com)或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与事业发展科(老龄工作科),地址: (略) (略) 53号401室,电话:0812—*。
(略) 民政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