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债务重组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拟与云 (略) (债务人,以下简称“同宇公司”)及债权项下保证人杨文全、刘燕锦、杨镇岭、李霞等进行和解,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9月20日,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所在地 | 债权本息 | 本金 | 利息及孳息 | 抵(质)押物 | 保证人 | 其他情况 |
1 | 云 (略) | 玉溪通海 | 733.46 | 440.00 | 293.46 | 无(抵 (略) 置) | —— | 暂无 |
2 | # | 570.07 | 583.82 | 杨文全、刘燕锦、杨镇岭、李霞 | ||||
合计 | # | # | 877.28 |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略) 及债权项下保证人杨文全、刘燕锦、杨镇岭、李霞等进行和解,和解金额为人民币#元,和解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含)5个工作日支付全部和解款,同时,在本次公告期限内缴纳不低于5 (略) 账户。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在此期间, (略) 置有异议或愿意出高价的买受人,可与我公司联系,如在此期间未征询到异议, (略) 及债权项下保证人杨文全、刘燕锦、杨镇岭、李霞等进行和解。
我公司仅配合办理相应解封、解押手续,后续过户及其他风险由买受人自担。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 (略) 工作人员;(二)该 (略) 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略) ,担保 (略) ,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 (略) 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三、资产存在的瑕疵
无抵押资产。
四、异议的受理
(一)对本 (略) 置有异议的第三人 (略) 提出异议。该异议原则上应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经我公司审议认为异议成立的,终 (略) 置活动。因情况紧急,异议人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提出异议,但应在提出 (略) 提供书面材料。
(二)公告期内,愿更高价购买标的买受人,应在提出异议的同时缴纳不低于5 (略) 指定账户,我公司将对标的资产进行研判并重 (略) 置方案,处置时间另行通知。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 (略) 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及其他干 (略) 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五、受理公示项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8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
买受人需配合我方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方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