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1)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2)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证或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3)项目负责人在“ (略) (略) ”及“ (略) (略) 系统”中未被锁定,且承诺在其他省、 (略) 系统中未被锁定,及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在建工程(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的项目,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 A 证、C 证)或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 (略) ”网站http://**)、“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没有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http://**)的红黑名单查询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 (略) 页查询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2)投标人在“ (略) (略) ”网站http://**)及“ (略) (略) ”网站http://**)的查询中没有黑名单记录( (略) 页查询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5.若投标人为广东省外进粤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安全员在广东 (略) (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 (略) ”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 (略) 页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广东省内投标企业无须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