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该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
主要负责人及电话:赵敏 *
企业名称 | 内蒙古国翔 (略) | |||||||
序号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代码 | 危险废物类别 | 形态 | 来源 | 有害成分 | 处置方式 | 处置单位 |
1 | 实验室包装物、一次性沾染物 | 900-047-49 | HW49 | 固态 | 实验产生 | T、C、 I、R、 | 委托处置 | (略) 联合鼎盛 (略) |
2 | 实验室废液 | 900-047-49 | HW49 | 液态 | T、C、 I、R、 |
污染防治措施:
1、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进行处置,每年前向生态环境局申报本单位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2、危险废物转移前,向生态环境局申请,转移联单存档;
3、严格按照与经营单位合同内进行转移,出库时并确认包装完好与实际重量。
应急处置措施:
1、危险废物发生泄露时, (略) 领导报告,马上通知危险废物仓库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防止污染扩大。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送医救治;
2、现场处置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装,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严格按照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