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C-ZC-2024-016.1B1
二、项目名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西安脑康 (略) | (略) 未央 (略) (略) 十字西北角 | 综合评分法 | 否 | * | 87.3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服务类(西安脑康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康复服务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 一、服务内容1、摸排登记建档。摸排精神障碍患者不少于1000人,登记建档人数不低于200人。2、功能评估。对刚进入康复机构的患者,服务团队对基本情况进行评估,每三个月对患者进行阶段性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3、康复训练及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入户探访、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等。登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患者规范服务率达50%以上。登记并开展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人均服务次数达20次以上。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提供针对性康复服务。4、培训与宣传。组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人员培训,每年不低于1次。 | 1、服务对象项目服务对象为未央区户籍、在未央区辖内有固定的居住场所,病情稳定且无肇事肇祸倾向,经精神卫生专业 (略) 评估可进行社区康复且有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2、承接单位场所要求服务机构应具备必要的精神障碍康复设施和条件,应设置康复活动区、阅读室、职业康复区、心理咨询室、户外活动区、日间休息室等。3、承接单位人员要求承接单位需配备康复服务人员主要包括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精神科医生、护士、志愿者等,由其组成团队对精神障碍患都提供社区康复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 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尚淑琴(采购人代表)、刘锡玲、蒋丽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 0.633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缴纳信息:
开户名称:陕西龙辰全 (略)
开户行: (略) (略) 支行
账号:7080 1158 0000 2694 81
3、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 (略) ( (略) 分平台)”查询并办理相关业务。
4、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
5、未中标供应商的得分和排名,可自行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里查看(应标-投标响应结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未央区民政局
地址: (略) 未央区政法巷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龙辰全 (略)
地址: (略) (略) 3号陕西省统建管理办公室10楼(西安银行南侧)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子霁
电话:029-*
陕西龙辰全 (略)
2024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