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融媒体中心- (略) 融媒体中心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西部演播室(运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融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 (略) 融媒体中心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西部演播室(运营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 (略) 融媒体中心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西部演播室(运营服务)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29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深度挖掘地方新闻资源,增加本土、本地新闻资讯比重,同时搭建通联平台,增加地方联动,为重点播报、大型活动开辟通道, (略) 广电合力,更好地发挥主流媒体的担当和使命,宣传海南自贸港的良好形象,讲好海南故事。2020年12月31日,海南广播电 (略) 设立南部(三亚)分演播室及东部(文昌)、西部(东方)、中部(琼中)分演播室,以海南新闻频道为承载阵地,以实时连线的传播形式,形成重点区域的宣传窗口。
西部新闻中心演播室 (略) ,每天中午与主演播室《全媒体大直播》栏目进行双视窗连线。围绕东方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东方“三创”、乡村振兴等工作、以权威访谈、政 (略) 重点、热点资讯为主,打造专业化新闻传播平台。
(一)、供应商具有宣传矩阵无可比拟的优势
海南广播电影 (略) (略) 区 (略) 级电视台, (略) 规模最大的媒体机构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拥有7个电视频道,5套广播频率,1份报纸,1个移动电视频道,拥有以两网三端两微和IPTV为核心的新媒体平台。“两网”是指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蓝网;“三端”是指视听海南客户端、海直播APP、旅游网视;“两微”是指总台微信公众号和总台官方微博。总台两微平台号39个,粉丝量916万;头条、抖音号15个,粉丝量509万;IPTV用户超过100万;海直播单次直播最高突破120万人次;海南移动电视频道终端装机800台。
海南广播电视台于2001年8月由原海南人民广播电台(创建于1952年)和原海南电视台(创建于1979年)合并成立,2008年改称为总台,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在新闻舆论导向、工作方针、政策方向 (略) 委宣传部的指导。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相对分离,整合文化资源, (略) 政府要求,2016年7月正式成立海南广播电影 (略) ,将海南广电 (略) 、省电影公司、省 (略) (略) (略) 进行整合。 (略) 属国有独资文化企业,由省 (略) 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省委宣传部、 (略) 相关业务的政治导向把关。总台与集团实行党委合一、宣传业务、经营业务相对分开,平行运营,一体化运作模式。
海南广播电影 (略) (简称“海南广电集团”)是根据《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组建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6﹚33号),明确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宣传业务”与海南广播电影 (略) “经营业务”两分开,平行运营,一体化运作,于2016年7月29日成立, (略) 国有独资文化企业。海南 (略) 17家,主营业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生产与发行、广告经营、大型会展、高端演艺、文化旅游地产、电影发行放映、有线网络节目传输、海南IPTV业务和APP新媒体业务、新闻出版、文化传媒及其他关联业务等。
海南广电集团依托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的旗下:包括2个卫星电视频道(海南卫视、三沙卫视),5个地面电视频道(经济频道、新闻频道、公共频道、文旅频道、少儿频道),5个广播频率(新闻广播、国际旅游岛之声、交通广播、音乐广播、民生广播),2个网络媒体(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蓝网)和1个平面媒体(海南声屏报)等十五家媒体资源以及APP、头条号、公众号等新媒体资源近120个。下设18个管理部门和业务机构,下属13个发射台站。对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划分、合理配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略) 17家,主营业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生产与发行、广告经营、大型会展、高端演艺、文化旅游地产、有线网络节目传输、电影发行放映、新媒体业务、新闻出版、文化传媒及其他关联业务等。注册资本金4.3亿元人民币,总资产约14亿元。目前,总台(集团)在职员工2131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634人,占29.7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1753人,占82.26%。中级以上职称人员353人,占16.56%。中共党员1303人(含离退休)。
(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的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根据《 (略) 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款第2项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兼顾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和政府职能转变,结合专家论证意见,统筹确定是否面向某一特定的供应商采购之规定。
(三)、小结
综上考虑,拟面向海南广播电影 (略) 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的供应商信息
名称:海南广播电影 (略)
地址: (略) 南沙路61号彩电中心
三、公示的期限
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5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论证专家名单:陈海洋、钱春叶、吴晓毅
如潜在的供应商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融媒体中心
地址:八所镇东方大道30号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 (略)
地址: (略) 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房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