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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太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区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太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区监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88.* 万元,招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太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区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太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区监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太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区监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 2024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一
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
工程监理合同的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
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度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
表);
3.4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
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在参与公
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
(http://**.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 10 日内;
3.5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
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
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5)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
3.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
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
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
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8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8 日 08 时 59 分
获取方式: (略) (略) 系统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系统上传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不见面开标
七、其他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太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区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太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区监理项 (略) 城乡一体
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批准实施,立项文号:宛示范发改专〔2022﹞3 号文,项目代码:2202-
*-04-01-*。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
E*2。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太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区监理项目
2.2 项目编号:E*2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专项债资金
2.4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81 平方米,其中一期为 18#、19#、20#、21#、22#、
26#(大门)、27#(养老中心)、29#、30#、31#、32#、33#楼,一期总建筑面积约 *.41
㎡;并配套建设室外相关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硬化工程、亮化工程、大
门、广场、围墙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其中二期为 16#、17#、23#、24#、25#、28#、34#、35#、36#
住宅楼、4#变配电站、5#变配电站、地下车库,二期总建筑面积约为 *.4㎡;并配套建
设室外相关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硬化工程、亮化工程、大门、广场、围
墙等附属设施的建设。
2.5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规划淮河大道以东、 (略) 以北区域
2.6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太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区一期监理
第二标段: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太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区二期监理
2.7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本标段施工及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第二标段:本标段施工及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 2 个标段
第一标段: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太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区一期监理
第二标段: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太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区二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
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 2024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一
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
工程监理合同的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
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度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
表);
3.4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
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在参与公
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
(http://**.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 10 日内;
3.5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
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
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5)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
3.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
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
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
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8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 (略) (略) 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
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 (略) (略) 网站
http://**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
任何费用,不需携带 (略) (略) 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
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办理 CA 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 (略) 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
数字证书办理 (略) (略) 网站下载专区《CA 办理所需资料》。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
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任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
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
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
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
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 (略) 、承保机构办理
电子保函业务。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公告之日前, (略)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略) 级及
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
(略) 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 AAA
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
据原件录入“ (略) (略) 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
保证金免交政策。
(4)保证金减半缴纳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公告之日前, (略)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
据原件录入“ (略) (略) 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
保证金减半政策。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
(宛公管办【2021】2 号)文的要求, (略)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
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07 月 19 日 09:00 分至 2024 年 08 月 08 日 09:00 分。潜
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8 日 9:00(北京时间)。
5.2 开标: (略) 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 (略) (略) 网站,按照下
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 (略) 址
http://**。
5.3 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
前登录不见面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
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
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
0000。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
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 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南阳
(略) 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交 (略) 民服务中心 3 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迎宾大道 6 号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377-*
监督机构: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花先生
联系电话:0377-*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申鑫 (略)
地 址: (略) 宛城区仲景街道独山 (略) 交叉口向西 100 米路北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略) 迎宾大道 6 号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03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申鑫 (略)
地 址: (略) 宛城区仲景街道独山 (略) 交叉口向西 100 米路北
联 系 人: 段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