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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供水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2024-06-2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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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供水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洪雅县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洪雅县供水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洪善水〔2024〕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尽可能的节约水资源,且保障我县居民安全饮用水,依据《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经研究,原则同意所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洪雅县供水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单位 洪雅县 (略) 。 三、建设地点 洪雅县。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扩建供水厂4个,设计总供水规模为*m3/d,新 (略) 122.63km,改 (略) 177k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 六、建设工期 24个月。 七、招标内容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前置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是洪雅县 (略) 报送的《洪雅县供水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说明。 九、其他 (一)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按照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要求,根据此批复内容,按程序做好初步设计方案、投资概算编制及报审。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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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供水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洪雅县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洪雅县供水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洪善水〔2024〕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尽可能的节约水资源,且保障我县居民安全饮用水,依据《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经研究,原则同意所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洪雅县供水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单位
洪雅县 (略) 。
三、建设地点
洪雅县。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扩建供水厂4个,设计总供水规模为*m3/d,新 (略) 122.63km,改 (略) 177k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
六、建设工期
24个月。
七、招标内容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前置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是洪雅县 (略) 报送的《洪雅县供水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说明。
九、其他
(一)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按照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要求,根据此批复内容,按程序做好初步设计方案、投资概算编制及报审。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