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经联 (略) 北25号土地出租公告
新兴经济联合 (略) 北25号土地,根据汕龙办发〔2017〕62号和汕龙农资建〔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经2024年7月17日社区支委会议提议,2024年7月18日社区“两委”会议商议同意,制定以下招租方案。
一、招租用途及面积:该土地的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未取得国土有关部门批文,若中标人进行搭建须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可搭建面积以批准的面积为准。经“广东 (略) ”的实地测量,测得该土地面积3733.51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出租期限为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前3个月作为场地修整期不计租,租用期限顺延3个月。
三、租金价格及收取方式:
1、租金价格:租金分为5期计算,每4年为一个计费期,第一期的租金以中标价计算,从第二期起每期分别在前一期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5%。
2、收取方式:租金分为10期收取,每2年为一个收取期一次性全款收取,合同签订之前收取第一期和第十期租金,并于每期最后三个月内缴纳下一期租金,若逾期5个工作日未缴纳下一期租金,新兴经联社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设施,第十期租金作为违约金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投方式:经联社聘请有资质的拍卖行主持本次公开竞拍。该土地以评估价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10.00不含税)作为起拍价进行竞拍。由竞标者现场举牌,租金增幅金额每次人民币*角整(¥0.30),最高价者为中标人,中标价以最高增幅金额和起拍价之和计算。若只有一个竞标人,以不低于起拍价的价格中标,并在龙祥街道“三资”交易中心确认中标手续。
五、竞投条件及须知:
1、投标人报名前需详细了解和现场勘查,正确阅读完全理解《招租公告》和《招租方案》等相关资料,明确本宗交易的权利和义务;若报名,则视为投标人对本宗土地招租竞标的有关规定和现状已充分了解,并愿意按相关条款规定和现状参加竞标。若对测得面积有质疑的,中标人可在合同签订前聘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该地块进行测量,若误差超过原已测得总面积0.3%时,由出租方负责测量费,则按新测得面积计租,若误差不超过原已测得总面积0.3%(含0.3%)时,由中标人负责测量费,则按原来的面积计租。
2、投标报名人 (略) 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居民,经本经联社确认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报名时须缴交:
(1)每宗地块报名费人民币*仟元整(¥5000.00)。投标报名费归新兴经联社集体所有,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每宗报名限不多于2人参加竞标会。
(2)交易保证金和合同保证金(预收):须在办理相关投标报名手续时,向新兴经联社指定的银行帐号(开户名称: (略) 龙湖区龙祥街道新兴经济联合社,开户银行:汕头海湾农商行官一分理处,开户账号:*94)缴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00)和合同保证金(预收)人民币**万元整(¥*.00),共计人民币*佰**万元整(¥*.00)。未中标者,经联社自开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和合同保证金(预收)按交款的先后顺序依次无息如数退还。中标者,所缴交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第一期和第十期土地租金,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在合同生效期间,如承租者单方面放弃履行合同的,所付的土地租金不予退回(含第十期租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报名时缴交的合同保证金(预收)将作为合同签订后的合同保证金,在合同正常履约完毕后(在该场地租用期满后如未能续租或需移交其他租户时,应在15日内自行注销该营业执照或将营业执照变更出该地址且水表、电表等设施无条件配合新租户办理过户手续),一个月内无息退回。在合同生效期间,如承租者单方面放弃履行合同的,合同保证金不予退回。
4、中标人进行建设时必须按新兴经联社委托第三方设计的总平面图进行建设。否则,新兴经联社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设施,所收取的租金(含第十期租金作为违约金)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投标时投标人须带本人身份证、交易保证金和合同保证金(预收)缴款到账凭证及招租投标单准时到场,并办理签到手续,如无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六、其他事项:
1、中标人须在5天公示期满后3日内与经联社签订《土地租赁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则本次招租中标无效,视为作废,中标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归经联社所有,不予退回。经联社将择日另行招租竞标,放弃签订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本宗土地后续的“三资”招租竞标。
2、中标人在租赁期间,必须按土地使用性质及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土地。如需改变该土地的使用性质或功能,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及自行负责与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协商办理各项手续,并取得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书面批准后,方可改变该土地的使用性质或功能。若中标人私自违反土地的使用性质或功能等有关规定,其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概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需按要求落实整改,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与新兴经联社无关,经联社同时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设施,所收取的租金(含第十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人在租赁期间,涉及土地的经营使用、路道出口、租赁、环保、安全生产、消防、建筑物安全维护、水电表申请等事项由中标人负责;所有的税、费均由中标人负责,如若中标人未及时向税务部门缴清所有的税费,税务部门向新兴经联社征收后,中标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新兴经联社缴清该项税费,逾期5个工作日未缴清的,新兴经联社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设施,所收取的租金(含第十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和合同保证金归新兴经联社所有,不予退回。中标人需要办理有关一切手续,概由中标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经联社应无偿出具由经联社提供的资料。
4、中标人在租赁期间,该地块或者部分土地面积如遇国家征用、建设或集体统一规划建设需要,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合同自动终止或变更,土地租金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在收到通知后三个月内自行腾退完毕。一切土地补偿金归新兴经济联合社所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补偿金4年内(含第4年)80%归中标人所有,20%归新兴经济联合社所有;5~8年内(含第8年)70%归中标人所有,30%归新兴经济联合社所有;9~12年内(含第12年)60%归中标人所有,40%归新兴经济联合社所有;13~16年内(含第16年)50%归中标人所有,50%归新兴经济联合社所有;17~20年内(含第20年)40%归中标人所有,60%归新兴经济联合社所有。
5、租用期满或合同解除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和水表、电表及其水电设施)归新兴经联社所有,同时无条件配合新租户办理过户手续(如变压器占用或在该出租资产范围内,应在交接后15日内自行迁移,如未按时迁移,变压器归新兴经联社处置)。
七、缴款报名时间和竞拍时间:
1、缴款报名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9日上班时间。
2、竞拍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10:00开始;
3、竞投地点:龙祥街道“三资”交易大厅
(略) 龙湖区龙祥街道新兴经济联合社 | ||||
2024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