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1月1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7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北方(盘锦)期货沥青及燃料油智能储运交割一体化项目 | 辽宁鸿业 (略) | 辽宁特 (略) | 2023-11-14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