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内容向社会公开。内容如下: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位置 | 用地规模(m2) | 发证日期 |
婺源县太白镇朱村生活污水处理厂 (略) 建设工程 | 婺源县太白镇太白村民委员会 | 婺源县太白镇朱村 | 173 | 2024年4月18日 |
婺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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